精致生活背后?
晚上好,這里是浪花媽媽~
近日,廣州一名23歲的女租客陳女士向媒體反映,自己不在家時,男房東帶人闖入了她的出租屋。
她的內衣內褲等私密物品被兩個男人翻出來,像垃圾一樣扔在門口,這讓她感到極度 “生理不適”。
起初,大家都以為這是一起房東仗勢欺人的事件,但隨著更多細節的曝光,事情的走向漸漸偏離了最初的軌道。
01
陳女士向記者投訴時,情緒激動地說:
“在7月1號,房東趁我出去的時候,兩個大男人動了我的內衣內褲,打包了我的貼身衣物,讓我感覺到生理非常不適。”
事情發生在廣州天河區的某小區。
這里靠近江邊,房價約 13 萬一平,算是當地的 “富人區”,陳女士租的房子月租6800元,對于普通打工族來說并不便宜。
今年2月,陳女士通過中介租下了這套房,簽了一年的合同,到明年2月到期。
按照 “押二付一” 的規矩,她交了13600元押金,合同里寫得很清楚,每個月23號之前必須交下個月的房租。
住了4個月后,也就是6月份,陳女士因為在廣西工作,暫時用不上這套房,就想轉租出去。
可房東說轉租不劃算,得交轉租費和中介費,就算轉出去了,他也會收取一個月的押金,要是過了23號再轉租,還得額外多交一個月押金。
陳女士覺得這規定太不合理,像霸王條款,就沒同意。
眼看6月23號的交租日到了,陳女士還沒想好怎么處理房子,就跟房東說能不能寬限15天,實在不行,用押金抵一部分房租也行。
可房東沒答應。
6月24號,陳女士又找中介幫忙求情,說自己壓力大得靠吃安眠藥才能睡著,能不能通融一下?
中介回復說,押金就是押金,不能抵房租,想續住15天就得先交15天的租金。
陳女士還是沒交。
6月30號,房東發了最后通牒:“再不交租,就把你的東西清出去了。”
陳女士當時在廣西桂林,回不去,也沒太當回事。
可到了 7 月 1 號,她就收到了中介發來的照片 —— 自己的東西被塞進幾個塑料袋里,有一袋還扔在門口。
里面不光有衣服鞋子,還有貼身內衣和包含隱私信息的病歷。
陳女士當場就急了,趕緊報警。
警察協調后,房東才同意把東西放回屋里,等她回來拿。
02
7月6號,陳女士從桂林回到廣州,看著被兩個陌生男人翻得亂七八糟的私人物品,越想越氣,干脆找了媒體曝光。
她在講述的時候,特意強調 “兩個大男人動了我的內衣內褲”“讓我生理不適”,字里行間都在突出自己作為年輕女性的委屈和被冒犯的感覺。
事情一曝光,網上立刻炸開了鍋。
但有網友順著陳女士的社交賬號扒下去,發現她可不是普通租客。
陳女士曾是某檔知名相親節目的女嘉賓,還是個有13萬粉絲的網紅。
她的社交賬號上的分享也全是吃喝玩樂的名媛生活。
不是在高檔餐廳過生日,就是坐直升機兜風。
而就在房東催租那幾天,陳女士確實是在外地,但不是在工作,而是——在廣西旅游,還住著3000塊一晚的酒店。
之后她又去了深圳看了某張姓歌后的演唱會,她坐的座位看著也不像低價票,實在不像是會被6000多塊房租難住的樣子。
網友們議論紛紛。
“能住這么貴的酒店,會差 6800 塊房租?”
“一邊說壓力大,一邊到處吃喝玩樂,這是真沒錢還是不想給?”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精修的朋友圈,毛坯的生活”?”
甚至有人說她是租房界的 “小慧君”, 明明房東打包了她全部行李,她卻故意拿 “內衣被碰” 說事兒,有點故意吸引眼球、炒作來獲得輿論支持的意思。
這時,房東梁先生這邊也站出來發聲了。
他說自己早就跟陳女士溝通過,同意讓她先交15天房租,剩下的再拖15天,可陳女士既不交錢也不搬走,房子空著租不出去,自己已經損失了半個月房租,沒找她要賠償就不錯了。
“合同里寫得明明白白,中途退租押金不退,她拖欠房租8天,我按合同辦事,有什么錯?”
至于打包私人物品,梁先生覺得更冤:“她欠我房租,我沒找她麻煩,她反倒來投訴?”
被房東揭老底,陳女士倒是挺坦誠:
“我承認我違約了,但房東做得更不對。”
她覺得,就算拖欠房租,沒超過 15 天,房東也沒權利進房間打包東西。
她還說這個房東是 “三手房東”,就催了一次款,不接受協商,直接鎖門扔東西,還不退押金,自己實在忍不了才曝光的,“就算被罵,也要拉他當墊背的”。
而面對已經把她扒得底褲都不剩的網友,陳女士索性破罐子破摔,開始賣慘。
她哭訴就算上相親節目當女嘉賓也沒人選她,去高端場所則是因為要探店,雖然粉絲多,但其實不掙錢,每天都很焦慮。
不得不說,陳女士也算是傷敵一千,自損800了,關注度是上來了,風評也大受影響。
其實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她在曝光時特意放大 “男性處理內衣” 這個點,就是想博取同情,引導輿論站在自己這邊。
可網友們一扒她的生活,就覺得這事兒沒那么簡單——要是真差錢,怎么還能維持那么高的消費?
而房東呢,雖然嘴上說按合同辦事,但擅自闖進租客房間,讓陌生男性打包女性隱私物品,確實做得太出格,就算占著理,也失了分寸。
03
現在,陳女士已經搬走了,因為中途退租,13600元押金房東一分沒退,她也放話要起訴房東。
這事兒鬧到這一步,誰都沒占到便宜。
陳女士雖然靠曝光博了眼球,但風評差了不少;
房東看似按合同行事,卻可能因為侵犯隱私面臨賠償。
說到底,租房本來就是你情我愿的事,合同是規矩,可人與人之間的尊重更重要。
陳女士要是早點拿出誠意溝通,別拖著不交租,也許就不會鬧成這樣;
房東要是能多一點耐心,走正規的法律程序,而不是用這么粗暴的方式處理,也不至于引火燒身。
生活里誰都可能遇到難處,租客守約是本分,房東守禮是底線。
要是雙方都能各退一步,多替對方想想,大概就不會有這么多糟心事了。
不管是租房還是做人,守住規矩,也留點心眼,才能少點糾紛,多點安穩。
網友評論:
網友1:
支持房東,這種女人就是老賴,有錢去旅游去看演唱會,居然沒錢交房租,這不是老賴是什么。
網友2:
什么身份不重要,只能說房東鉆錢眼里了,做的有些過了也不合法不合情理。世態炎涼,人情冷漠。
網友3:
這里面有幾個事 這不是房東。扣費的是個機構。或者說是公司。一切都卡這么死的。絕對不是原房東。房東不會去卡你一天的時間。同意轉租還扣你半拉月的房費。這種一般就是所謂的租房公司的二房東。因為他跟原房東是商業合作模式。你這錢對他來說就是意外之財。 還有押金不能抵扣。這就是很多租客鬧押金不能亂用的后果。這下大家一切按合同辦事。不講情面了。 如果按照真房東。來說。你要退租。你多久轉租出去。我按照實際天數扣除房租就可以了。不過這就是博弈的結果。又想犯錯又不想負責。以后大家都按照合同辦事。超一天也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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