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融媒7月15日訊(記者 姜曉 通訊員 周可明 丁乾坤)昨日,記者從煙臺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獲悉,按照農業農村部、省農業農村廳通知要求,今年煙臺市所屬的海陽、蓬萊、龍口、萊州四個沿海區市近200艘刺網捕撈漁船申請辦理了海蜇專項捕撈許可證。其中,渤海海域的蓬萊區、龍口市、萊州市131艘刺網捕撈漁船將于7月15日12時至8月4日12時開捕;黃海海域的海陽市將由省廳根據資源狀況另行公布捕撈時間。從今天起,煙臺將進入為期半個多月的海蜇捕撈期,隨著海蜇的開捕,大量海蜇將進入市場,市民可以吃到新鮮海蜇做的海蜇湯、醋拌海蜇頭了……
按照山東省海蜇專項捕撈管理規定和要求,海蜇專項捕撈漁船在北緯35度—北緯38度30分之間的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線以內山東省管轄海域實施海蜇專項捕撈。我市將對海蜇專項捕撈漁船實行標識管理,在港或出海作業期間均須懸掛特制標志旗;海蜇專項捕撈漁船需嚴格執行定點上岸、進出港報告和登記、限額捕撈等各項規定和制度;漁船航行、作業期間必須全程開啟定位設備。
海蜇專項資源開捕后,市級及相關沿海區市漁業主管部門將安排漁政船伴航執法,對無專項證捕撈、使用禁用漁具、改變作業類型及違反網目尺寸有關規定、不按規定記載上報漁獲物及轉載情況、違反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等行為依法查處。對進出港未按規定報告,擅自關閉、屏蔽、拆卸、出借、轉讓定位設備,違反作業區域、類型、時限和配額規定的專項捕撈漁船,將立即召回調查處理。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移交海警或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未按規定履行進出港登記義務的漁港,除依法處罰外,還將取消其定點上岸漁港資格。
同時,煙臺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將組織沿海區市漁業主管部門進一步完善防火、防汛、防臺風預案,嚴密關注天氣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加強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和出航前檢查,確保漁船“不安全不出海、不安全不作業”,加強24小時應急值班,為漁民專項捕撈生產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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