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前兩年拋棄農夫山泉支持娃哈哈的愛國消費行為嗎?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后身后的家族遺產糾紛,意外掀開了“愛國消費”與“國外信托資產”之間的微妙帷幕。
三名自稱其非婚生子女的當事人,通過香港與內地法院主張對一宗18億美元離岸信托的權利歸屬,而宗馥莉則以父親手寫遺囑為據展開法律防御。
這場涉及國資背景企業的境外資產爭議,迅速點燃了公眾對“民族品牌收益是否通過信托流向海外”的質疑。消費者因支持國貨而購買娃哈哈產品的“愛國消費”,是否最終異化為離岸金融工具中的冰冷數字?
娃哈哈長期塑造的“民族品牌”形象,讓公眾自然將消費行為與支持本土經濟畫上等號。宗慶后生前拒絕上市、強調“中國制造”的言論,更強化了這一認知,似乎消費者默認每一瓶飲料的購買都是在助力民族產業扎根國內土壤。
然而,當21億美元離岸信托浮出水面,部分人頓感“愛國消費”遭遇背叛,民族品牌的光環下,資本早已借道信托架構悄然越境。
這種情緒在發現杭州國資持有娃哈哈46%股權時進一步激化:境外資產是否源于國有分紅?國有資產是否被“信托化”轉移?疑慮背后,是公眾對“境內消費”與“境外持產”斷裂的憤懣。
離岸信托在此語境中被簡化為“資本外逃”的符號。香港全權信托的隱蔽性、受托人自由裁量權以及跨境稅務優化機制,被解讀為對國內消費積累財富的截流。
但事情不能簡單理解,信托的設立初衷往往復雜得多:企業家可能為規避國內繼承訴訟而將股權裝入信托(如庫克群島信托的資產隔離設計),或為跨國經營搭建投融資平臺(如香港保留權力信托允許委托人控制投資決策)。
將信托等同于資產轉移,忽視了其作為合法資產配置工具的本質。 消費認同與資本邏輯是兩種平行敘事, 需厘清兩種邏輯的本質分別。
“愛國消費”的核心是品牌價值認同,而非資本歸屬審查。消費者選擇娃哈哈,源于對其性價比、文化符號(如AD鈣奶的童年記憶)的情感共鳴,而非深究股東名單。
若因資本運作否定消費意義,無異于將市場行為異化為道德審判——這恰是某學者批判的“愛國消費論”陷阱:把喝奶茶等同于愛國,既扭曲消費本質,又模糊企業責任。
而離岸信托作為跨國資產配置的中性工具,其正當性取決于法律合規性而非地域標簽。根據香港《信托法》,全權信托若經書面契約設立(第5條)、受托人獨立管理資產(第29條),即屬有效。
宗慶后案爭議焦點恰在于此:口頭信托承諾因違反中國《信托法》第8條“書面形式”要求而效力存疑,但若信托在香港依當地法律設立,則可能被認可。換言之,問題的關鍵不是“為何在境外”,而是“是否合法”。
華為在境外搭建離岸架構卻持續投入研發,正說明資本流動與民族屬性并非對立——全球化的今天,“用境外資本服務本土創新”已成頭部企業常態。
化解矛盾的關鍵,在于區分“品牌民族性”與“資本全球化”的關系。
一方面,消費者無需因信托存在否定愛國消費的價值。三只松鼠通過海外上市融資反哺國內供應鏈,元氣森林借力境外資本將中國茶飲推向亞馬遜TOP10,證明國際資本可成為民族品牌崛起的杠桿。只要企業持續提供優質產品、踐行本土社會責任(如宗馥莉堅持不裁員),消費認同就仍有根基。
另一方面,企業需以透明化管理消解公眾疑慮。國資參股企業應公開境外資產來源(如證明信托資金源于合法境外經營所得),并遵守《企業國有資產法》第12條國資轉移審批程序。私人企業則可主動披露信托目的——如王健林設立不可撤銷信托時聲明“確保萬達中國控制權穩定”,反而強化市場信心。
“愛國消費”與“國外信托”的碰撞,實則是全球化時代身份認同與經濟理性的一次校準。民族品牌的真正價值,不在資本坐標是否鎖定國境線內,而在于能否以持續的產品創新與文化表達,讓消費者在每一口滋味中嘗到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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