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山東臨沂的張女士因隨手拍攝的一段短視頻,被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為“涉嫌違反廣告法”,且拒絕配合調查被罰款45萬元。
7 月 11 日,蘭山區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情況通報稱:7月11日,網傳蘭山區一飯店因拍攝發布菜品視頻被認定為“違法廣告”,并面臨高額處罰。蘭山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對執法行為開展調查。
涉事飯店(網傳圖片)
7月15日,臨沂市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通報稱:針對蘭山區一飯店因發布菜品視頻擬被高額處罰一事,臨沂市高度重視,成立由市司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并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共同參與,對此事件進行提級調查。
經調查,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處罰證據不足。僅憑當事人發布的視頻照片作出處罰告知,事實不清。二是執法程序不當。當事人提出聽證申請后未按規定組織聽證;在作出不予處罰決定后,未按規定期限送達書面《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針對以上問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程序對該行政執法行為予以撤銷,對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時任黨組書記齊某進等五名相關工作人員作出停職處理。后續將對此事件繼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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