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感謝你們,這么熱的天氣,這么遠的地方,幫我把十三年前的舊債討回來了……”近日,石門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借貸糾紛案,拿到被拖欠十三年的欠款后,申請執行人陳某對執行干警連聲道謝。
2012年,陳某與金某一同在外地務工,期間金某向陳某借款20000元,并約定2016年5月份歸還給陳某,但一直未償還,2024年12月陳某將金某訴至法院。
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約定金某分期償還陳某借款及利息合計25000元,于2026年12月底前償清。第一期還款日期到了,陳某多次催討,金某聲稱無力償還并拒接電話,迫于無奈,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對案件仔細研判,多次聯系被執行人金某,金某仍然態度消極聲稱無錢償還且經常拒接電話,執行法官見狀決定去其居住地找尋金某。
當天早上7點,執行干警從縣城出發,驅車4小時到達壺瓶山鎮大京竹村尋找金某。但受連續降雨天氣影響,導致山體滑坡,車輛無法通行,在當地村委會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執行干警徒步翻山半小時終于找到了金某的住處,恰巧金某在家。
執行干警向金某說明來意,起初金某仍然聲稱無力償還,執行干警隨即對其釋法析理,并告知其若不及時履行義務將對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聽到“拘留”二字的金某態度終于有所緩和,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金某向陳某一次性償還20000元,陳某同意放棄其他權利。
隨后,金某湊齊了20000元執行款現場給付,案件順利執結。
執行不易,堅守可貴。每一起案件順利執結的背后,是無數執行干警“踏破鐵鞋”也必達的決心和毅力,是司法守護公平正義“最后一公里”的強大回音。石門法院將繼續發揚“釘釘子”的精神,以“如我在執”的態度,兌現每一份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勝訴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信息來源:石門縣人民法院
▍綜合編輯:艾尚石門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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