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魏亞玲
近日,湖北省石首市一再生資源回收中心發生火災,造成其3號倉庫及堆放的回收廢舊物品被燒毀,過火面積約150平方米,所幸無人員傷亡。
經調查認定,此次起火原因為回收廢舊的物品自燃引發火災。袁某作為該再生資源回收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因工作管理疏忽導致火災發生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對此火災負有一定責任。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給予袁某罰款人民幣五百元整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消防部門提醒,廢品回收站常存放大量易燃易爆材料,堆積過多不易通風散熱,極易引發火災,應重點做好防范。
(通訊員供圖)
(來源:極目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