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是有采訪權的,身為企業是需要監督的,有記者來采訪,不是很好嗎,如果心不虛,為什么要砸人家的攝像機呢,順便給你企業做一下宣傳。
近日,長沙市民,劉先生購買了湖南一公司生產的電纜,劉先生為了保證產品質量安全,要求公司寄一部分電纜到陜西的一家測試公司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現電纜不僅低于國家標準,而且還沒有達到該公司提供的企業標準。
房屋裝修電線可是非常關鍵的,電線太細容易造成短路,造成安全隱患,這怎么可以,而老板聲稱產品是合格的,是達到超準的,檢測結果確是不合格的。
老百姓自己維不了權,只能找記者幫忙,沒想到這老板心真的太虛了,看到記者背著攝像機,這畫面一拍下來就要播出去,對自己的企業影響可大了,老板不干了,讓你們不要拍,不要拍,你們還要拍,那我就直接毀滅證據,直接把攝像機給砸了。
事后,老板說,“我真的太沖動了,那時候不知道怎么回事,簡直中邪了一樣”。
老板說這話你們信嗎?無論記者是不是合法的,任何人都沒權砸這攝像機,你覺得侵犯了你的聲譽,你就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作為一個企業負責人,這么一點素質都沒有嗎?
視頻中,這企業負責人直接拿起幾萬的這個攝像機拍狠的摔到地上,而且對在場的記者也是非常蠻橫……
看到這樣的行為,你們覺得這企業產品能好嗎?
如果產品過關,根本不需要這樣歇斯底里,直接拿出相關的檢測報告,直接現場把電線剪出來和其他品牌的電線對比啊,有什么好怕的,非要砸攝像機。
如果記者犯了你的隱私權,侵犯你的權益,那你也可以去申訴,去報警,而不是這樣沖動,魯莽的行為。
一個人的素質寫表現在他的行為里面,光明磊的人,不怕采訪,也不怕你爆料,更不怕你維權,因為自己行的端坐的正。
這樣的行為不僅僅是賠錢的事情,必須讓他進去,堅決不能和解,法律不是擺設,必須嚴懲,都也每月威懾力,要不然下次更加猖狂。
如果不嚴懲,每個人犯錯了,都來一句:我沖動了!就可原諒以嗎?
每個成年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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