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學毅然開除行為失范的李某某,本是高校清除污垢、捍衛生態的自凈之舉,卻在輿論場上遭遇了一場匪夷所思的“道德倒灌”。以某某某為代表的部分聲音,竟以“維護自由”之名,對校方的正當處分橫加指責——一個道德敗壞的學生本是有錯的,但只要誰出來批評或處理這名道德敗壞者,過錯竟神奇地轉移到了批評者或處理者身上,而那個本有錯的人,反而搖身一變成了被“打壓”的“受害者”。 這套橫行于某些輿論場的扭曲邏輯,才是事件中最需警惕、最該痛斥的毒瘤。
部分喧囂的質疑聲不約而同地繞開了事件的核心——李某某本身的失德行為是否應當受到懲戒?他們避實就虛,大談特談所謂“自由尺度”“觀念包容”,甚至暗示學校反應過度,“制造了另一個受害者”。這套話術的精妙(或曰卑劣)之處,就在于它完成了一次“過錯乾坤大挪移”:將焦點從行為人自身應承擔的咎責,強行轉移到執行規則者的“不寬容”上。于是,真有過錯的一方隱身了,校規對失德者的裁決,竟成了被攻擊的標靶,豈非咄咄怪事?
某些人的“辯護”邏輯,骨子里隱藏著一個悖論:仿佛只有當一個學生的行為達到了法律意義上的重罪,或者其行為動機被完全證明為純粹的“惡意”,學校才有權做出處分。一旦觸及道德層面、或有爭議性的“擦邊”行為,對其施以校紀校規的約束,就自動被污名化為“壓制自由”“缺乏包容”。
他們鼓吹一種無底線的“自由”,實質上是為一切挑戰社會基本認知、踐踏公序良俗的行為尋找開脫的借口。在這種“泛自由”光環的籠罩下,不道德的李某某成了被挑剔、被“壓迫”的可憐蟲(所謂“受害者”),而恪盡職守、維護校園風氣的大學,反成了揮舞棍棒的“惡人”(新的“加害者”)。這非但是邏輯的徹底倒錯,更是對善惡是非基本判斷的公然挑釁!
大學絕非無主之地。它承載著培養人才、傳播文明、塑造價值觀的重任。蔡元培先生倡導“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但其核心是“學術思想之自由”,前提是研究高深學問、養成國民模范。兼容并包,絕非包庇“lanjian”,兼容異見,更非縱容失德!
對李某某的處分,是大學對其育人職責、對萬千學生及其家長所承諾的“立德樹人”的回應。它宣示了一個樸素的真理:高校不僅有學術的自由探索,更有價值判斷的擔當和紀律執行的權威。若容忍此類嚴重有損風化、玷污校譽的行為模糊過關,實則是對更多勤勉向學、品行端正學子的最大不公,更是對“大學之道”的自我放逐。某大學堅守原則,何錯之有?混淆這基本的對錯,以虛無的態度消解大學的懲戒權,才是真正傷害教育根基的繆舉。
面對李某某被釘在恥辱柱上的事實,某些聲音不去追問行為本身的失當,卻一味為執行紀律的大學貼上“壓制者”標簽,本質上是把“道德批評/處理”本身污名化,讓管理責任變成了輿論“雷區”。這正是最深層的荒謬:犯錯者享受著越界的“自由”,而試圖糾偏者卻要背負“侵犯自由”的罵名。
我們應該堅定支持某大學的決定。 這不僅是對個別違紀行為的處理,更是對原則和底線的宣告。當校方依規清理害群之馬時,它不應承受扭曲邏輯的“圍毆”,而應獲得捍衛秩序與尊嚴的掌聲。必須戳穿那套“誰批評處理誰就錯,犯錯者反成受害者”的荒謬邏輯畫皮。社會的良序、教育的尊嚴、價值的底線,需要像某大學這樣的決斷力來錨定。
讓大學有勇氣、有底氣對失德行為說“不”,維護其純凈的育人空間,這才是對萬千學子負責任的態度,也是對混淆是非的“歪道理”最有力的反擊。縱容失德絕非進步,守護底線方為正道!
我千百次試圖用包容來說服自己相信某些辯護的歪理,千百次試圖用沒有態度來表明我的態度,但我的內心始終涌動著一個質疑的聲音:她的失德難道比那些因幾萬元耍老賴而被公布大頭像的失信者要高尚很多?
輿情洶洶,我不敢表態。于是,我去了問了騰訊元寶,它給我回答了以上文字。
是為此文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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