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上海市將從2025年7月1日起上調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按照規定,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上海市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各類用人單位及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設置就一類共2個標準,全日制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740元,較之前的2690元上調1.86%;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4元/小時,較之前的25元上調4.17%。
本次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漲幅這么低,大概率與去年城鎮職工平均工資增幅較低有關。
盡管漲幅有限,但上調后的新標準仍然排名全國第一,比排名第二的廣東省高9.6%。
按照《通知》規定,勞動者只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就不得低于上述最低工資標準。
不過,請注意,上述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加班加點工資,各種津貼(無論什么名義),非貨幣性補貼,非工資性勞保福利待遇。
換句話說這些收入和福利是在最低工資外單獨計算,不列入最低工資統計范圍,應發工資最低應該達到最低工資標準+上述各項收入和福利。
如果應發工資等于或低于本次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屬于違規行為,本人可以申訴到人社部門要求限期補發或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賠償金。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上海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保公積金,所以扣除社保公積金后,實際拿到手的錢有可能會低于上述最低工資標準的,但只要應發工資扣除非最低工資統計范圍的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就對了,低于就有問題了。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上海市部分職工、失業人員和相關人員的收入將會隨之增加。
1.單位職工(包括私企、民企在內的各種類型單位)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中原工資收入低于本區最低工資標準的,本次最低工資上調后,其工資收入將增加到2740元,相當于收入從2025年7月起可以上漲1.86%。
2.按照上海規定,單位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所以自7月1日以后,上海市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每月2192元。
3.在試用期內的各類新入職人員、從事公益性崗位和特殊行業人員(環衛工、保安等)以及部分從事靈活就業人員和小時工、鐘點工等收入低于本次最低工資標準的人群。
4.依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的下崗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也將從7月1日進行調整,其中:第1-12個月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調整到2305元/月;第13-24個月支付標準調整到1844元/月;延長領取支付標準調整到1650元/月。
當然,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可能會帶來聯動,比如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職工平均工資或許就會有所提高,從而帶動社保繳費基數和企業職工遺屬喪葬撫恤金等的關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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