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青海全力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環評與排污許可制度改革,為高質量發展注入綠色動能。目前,全省范圍內共劃定613個環境管控單元,涵蓋355個優先保護單元、177個重點管控單元和81個一般管控單元,并制定了基于環境管控單元的空間布局、污染物排放、環境風險及資源利用等方面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面,青海將其作為源頭預防的基礎性制度。青海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青海省生態環境廳配套工作方案并發布動態更新成果。逐步構建全省、五大生態板塊(三江源地區、泛共和盆地、祁連山地區、柴達木盆地、河湟谷地)、市(州)、縣四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按照“一單元一清單”的原則,推進生態環境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
在排污許可管理領域,青海構建起排污許可源頭把控、全過程管理、全流程監管的閉環管理體系,開展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證合一”并聯審批試點工作。全省6668家固定污染源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其中1821家核發排污許可證,4847家完成排污登記。2024年,青海實現首次申請、重點管理類重新申請的排污許可證省級復核“全覆蓋”,審核738家排污單位執行報告,復核132家(次)。
同時,青海在穩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改善環境質量等多維度深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應用,還建成青海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臺,自2021年4月份正式上線運行以來,已累計提供查詢服務3萬余(次),為項目選址選線提供環境準入研判服務。各市州生態環境部門完善排污許可證聯審聯查機制,開展70余(次)排污許可質量管理專項幫扶,并將排污許可執行情況監管與“雙隨機、一公開”和各類專項執法等工作相結合,推動企業持證守法排污。
在服務經濟綠色回升上,環評作為源頭預防的主體性制度和改革重點,青海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秉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強化重大項目環評保障。2024年,印發審批目錄推動環評分級管理,出臺政策提前介入重點項目,實行臺賬式管理與清單化推進。通過簡化審批流程,推行環評容缺受理、技術評估與審查同步,將審批時間壓縮至法定期限的三分之一。(工人日報客戶端記者 邢生祥)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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