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周宏(左二)來到繡浪苑實地查看樓棟具體情況。陶萌璘 攝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劇,在江蘇省蘇州市的新城區,一座座新地標樓宇刷新著城市天際線,然而,城內“上了年紀”的老舊民居小區也不在少數。為了讓老宅煥發新顏,提升城市整體形象和市民居住體驗,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政府近年來持續推進城市更新項目,其中就包括多層住宅增設電梯計劃。
但增設電梯這件事,有人支持,就有人反對。2022年8月,在蘇州市姑蘇區繡浪苑一棟老居民樓內,兩個相鄰單元的業主為了加裝電梯的事情爭執不休。二單元的業主認為加裝電梯會影響他們的采光,并帶來噪音。一單元的業主則因年事已高爬不動樓,迫切需要加裝電梯。
隨著兩個單元住戶之間的紛爭升級,二單元的幾名業主一紙訴狀,將四個參與聯合審批的部門告到了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
這起案件由吳中區法院行政庭庭長周宏承辦。原、被告都有備而來,提交了厚厚的證據材料。
開庭這天,二單元的業主們齊齊到場,陳述加裝電梯將帶給他們的不利影響,指出審批部門沒有聽取他們的意見。被告行政機關則回應說,增設電梯是一單元全體業主同意的;電梯公司在此基礎上設計了方案并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沒有收到任何反對意見。屬地街道在對前期情況進行核實后,出具了初步審核意見。其作為增梯涉及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法定職責分工,按照簡便高效原則,經逐級審核、專家評審后,形成聯合會審意見,依法對一單元的增梯申請予以核準通過。
但這并未說服原告。通過仔細聆聽原告的意見,周宏意識到本案的癥結在于,在二單元業主心目中,不管行政機關對一單元的增梯申請審核流程有多全面規范,終究缺乏對其作為利益相關方身份的認可及對相鄰權利益的考量。
周宏決定進行實地勘驗,并通知電梯公司進行現場答疑,同時組織雙方當事人到場。電梯公司的技術人員在仔細勘驗了現場后確認,針對這棟建筑,現有技術下電梯運行可能帶來的噪音、震動很小。但原告的心結依然一時難以打開。
“只能以判決的方式再一次進行釋法說理,希望他們能夠逐步理解釋懷。”抱著這樣的想法,周宏在行政判決書中,首先對各原告作為相鄰權人與案涉增梯聯合審查行為存在利害關系予以了確認,同時認為,一、二兩個單元雖相互毗連,但出入口相互獨立、互不通行,且增梯項目位于一單元出入口外部,電梯廊橋部分雖與一單元通道南側墻體相連接,但并不占用二單元業主或者其他業主的專有部分,共墻依法也不屬于業主專有部分。結合法律規定,案涉增梯程序確不屬于需要取得二單元業主表決通過的情形。
判決書強調,在增梯審批程序和實施方案均合法的基礎上,原告作為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根據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理應負有一定的容忍義務,正確處理相鄰關系,住建等四部門依法作出的聯合審批意見合法合規,因此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上訴后,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也予以維持。
二審判決塵埃落定后,為了從根本上化解兩個單元鄰里間的矛盾,2025年3月,周宏再次來到該小區進行判后說理。
這一次,周宏提前聯系了電梯公司,并帶去了電梯公司出具的復工方案。方案針對二單元業主在審理中關心的重點問題調整了施工細節,包括電梯的基礎中心線將再往東移30至50厘米,井道的外墻將采用防反射的玻璃等,盡量減少對二單元業主的不利影響。電梯公司同時承諾,將定期進行質量檢測和維護,確保電梯運行穩定、安全。
周宏的誠懇感染了大家,二單元業主這次沒有繼續反對,大家已經達成了這樣一個共識:鄰里之間只有團結互助、互相體諒,才能創造更加和諧宜居的生活環境。
來源:人民法院報·2版
記者:朱旻 | 通訊員:孫潔 馬俐
責任編輯:屠少萌 | 聯系電話:(010)67550734|電子郵箱:pinglun@rmfyb.cn
新媒體編輯:陶羽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