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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報:醉酒不是“免罪符” 沖動滋事要不得。
醉酒不是“免罪符” 沖動滋事要不得
案件回放▲▲▲
夏夜的山西省澤州縣南村鎮,晚風帶著一絲燥熱,某燒烤攤煙火繚繞,人聲鼎沸。6月1日晚,程某、程某某等幾個發小在此小聚,酒酣耳熱之際,程某開始說起兒時往事,頻頻提及程某某不愿回首的不堪經歷。程某某默默喝著啤酒,掩飾著內心的不悅。程某借著酒勁兒,又把話題扯到程某某剛和女友分手的事情,言語間盡是調侃。程某某被壓抑的情緒瞬間爆發,抄起燒烤攤的紅色鐵凳朝著程某的腦袋砸去,程某腦袋瞬間流血。燒烤攤攤主見狀,趕緊撥打了報警電話。
澤州縣公安局南村中心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后,先將受傷的程某送往醫院救治,待兩人酒醒后,民警將他們叫到一起進行調解。民警耐心地分析了事情因果,勸導他們珍惜友誼。最終,在民警的調解下,程某某認識到自己的沖動行為給程某造成傷害,自愿賠償程某醫藥費及誤工費共計6000元,雙方互相諒解。
案情分析▲▲▲
這是一起酒桌上雙方因言語沖突引發身體傷害的事件。程某在程某某面露不悅后仍持續調侃,實質是在公開場合用言語羞辱、侵犯他人人格尊嚴,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公然侮辱他人”的違法特征。程某某的行為已突破法律底線,持鐵凳砸人的暴力行為,無論是否被激怒,均屬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
民警支招▲▲▲
郭項鵬(山西省澤州縣公安局南村中心派出所民警):
飲酒前先“劃紅線”,給自己設個酒量預警線,酒精會放大情緒,建議喝酒前心里先有個數,感覺微醺就停杯,別硬撐面子拼酒量,容易造成情緒沖動。
飲酒發生沖突,牢記“停、離、報”三字訣。萬一沒忍住吵起來,甚至推搡了,一定要記住:“停”,第一時間停手!不管多生氣,別動手砸東西、打人,拳頭出去了,責任就來了。“離”,雙方分開站,別扎堆對峙,越吵越激動。朋友應把雙方拉離,矛盾雙方各自到不同的地方冷靜情緒,避免二次沖突。“報”,如果已經動手、有人受傷,或者場面控制不住,趕緊打110報警電話。別想著“私了”卻沒留證據,等對方事后反悔,反而更麻煩。報警后保護好現場,別讓同席者離開,方便民警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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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人民公安報
編輯|晉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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