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職稱改革或迎來大變動,關系到每一位基層醫務人員!
7月9日,北京市衛健委發布了《關于2025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對申報時間、條件、材料提報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
圖源:北京市衛健委
《通知》明確申報時間為:
發文即日起至7月31日,申報人完成申報資料網上注冊、報名。
8月15日前,單位完成個人申報數據網上審核并上報。
8月22日前,區衛生健康委、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完成網上材料提交、審核并上報。
《通知》特別強調: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同時,《通知》明確加強對臨床專業能力的考核,今年北京市在部分專業試點利用病案首頁和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數據,從技術能力、質量安全、資源利用和患者管理四個評價維度,評價申報人的臨床工作質量,探索建立“臨床評價數據、案例代表作、專家評審”三位一體的職稱評審路徑,進一步提升職稱評審的專業性和公信力。
申報條件和評審標準
《通知》提到,本次申報條件和評審標準:醫療、護理、藥學、醫學技術、中醫藥、預防醫學、基層衛生、衛生科研等專業高級職稱的申報條件和評審標準,均按照《北京市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京人社事業發〔2023〕5號)執行。
鼓勵各單位遵循衛生行業特點和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發展規律,堅持以科學評價為核心、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完善制定體現本單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分級分類評價推薦標準,重點評價業務工作的數量與質量,將門診工作時間、現場工作時間、收治病人數量、手術數量、檢查報告數量、藥品調配和處方審核數量、護理工作時間等作為申報條件;將診療疾病覆蓋范圍、單病種診療例數、并發癥發生例數、治療效果、開展手術或操作的范圍、手術難度和質量、平均住院日、次均費用、處方點評質量、護理服務質量、現場處置案例數等作為重要評價指標,科學準確評價其職業能力和水平。
基層衛生專業職稱的有關政策
單獨制訂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基本標準條件,重點評價其服務基層水平、接診量和解決基層實際問題能力,突出實踐和實操能力考核,將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專題報告與病案分析,新技術新項目推廣與應用,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次數,健康檔案管理數以及履行相應公共衛生服務職能、處理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工作情況作為職稱評價重要內容。取得基層高級職稱僅在基層使用或基層流動時有效。
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根據自身和單位實際情況,本著自愿原則自主選擇申報基層衛生或非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
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有關職稱政策
為激勵專業技術人才扎根基層,在區以下衛生事業單位開展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對在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滿30年且中級職稱取得滿10年,仍在診療一線崗位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加大職業道德、考核結果、基層服務水平、群眾認可度等方面的權重評定高級職稱。“定向評價”采取單獨分組、單獨評審的方式,取得的職稱限定在本區內有效。“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高級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專崗專用,不占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與常設崗位分開設置、單獨管理,并向鄉鎮衛生院傾斜。
落實對口支援基層衛生服務有關規定
城市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之前必須到基層衛生單位累計工作服務1年(即晉升副主任醫師必須到基層農村服務40周或200個工作日,晉升主任醫師必須到基層農村服務36周或180個工作日)或到89個邊遠山區半山區鄉鎮基層衛生單位累計工作服務8個月。
各支援醫院臨床科室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醫務人員,自2007年起,每年必須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務。對無故拒絕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或沒有按時完成規定的每年下社區服務15天任務的人員,不能晉升職稱。
對積極下社區并按要求圓滿完成任務并受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居民好評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職稱。2020年至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因實際工作需要,無法完成下社區服務15天任務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說明材料,可免提供該年度下社區服務的證明材料。
申報人提交到基層農村、社區服務的證明材料,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
建立特殊優秀人才晉升通道的規定
對在醫療衛生領域有重大突破、作出重大貢獻,或者急需緊缺的海外高層次留學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適當放寬學歷、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人員開辟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可按有關規定破格申報高級職稱。
對獲得特殊獎項、取得突出業績、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開通破格晉升通道。符合破格條件的申報人,有關單位要嚴格把關,經單位推薦委員會推薦后,區、市衛生健康委進行審核。
暢通各類人才職稱評價渠道的政策
為調動編外人員工作積極性,編外人員申報職稱時推薦和晉升標準與編內人員一視同仁、統籌考慮。要以編外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為基數,以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為標準,測算本單位編外人員的的申報指標,并報職稱主管部門核準,編內編外人員的申報指標不得挪用。
暢通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晉升渠道,結合申報人所在醫療衛生機構的規模、專科特色,重點考核其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在科研、教學方面適當放寬條件。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人員申報正高級、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須經所在醫療機構考核,由醫療機構所在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并出具委托函,報送市衛生健康委參加評審,可暫免到農村基層、社區服務。
向參加疫情防治的一線醫務人員職稱評聘傾斜
向參加疫情防治的一線醫務人員職稱評聘傾斜有關政策繼續適用。
參加疫情防治的一線醫務人員,可提前一年申報高一級衛生技術系列職稱評審或資格考試,優先推薦申報,優先評審。
對于參加疫情防治一線工作表現突出、獲得記功以上獎勵或獲得相同層次以上表彰的醫務人員,在職稱層級內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晉升職稱、晉升崗位等級均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將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治的工作成果和貢獻列入職稱評價指標,作為加分項。疫情防治經歷可視同為一年基層工作經歷,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時學分。
對于援鄂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一線醫務人員,在上述政策基礎上,開辟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或資格考試。
此外,關于工作紀律和要求方面,《通知》明確:申報人對個人申報材料負責,如弄虛作假將“一票否決”,在職稱申報、推薦、審核等環節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的,將被取消申報資格;已取得職稱的,撤銷職稱,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情節嚴重的3年內取消職稱及崗位晉升資格。
關于對工作業績的要求
工作業績實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報人應嚴格按照各專業基本標準條件提交代表個人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標志性工作業績代表作數量。工作業績代表作43種名詞解釋請參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讀流程問答〈北京市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申報人應注重總結提煉日常工作中在技術研發、技術改革、技術應用、標準制定、學術科研等方面的業績成果,及時歸納整理,用最能體現能力水平的業績成果申報職稱。
工作業績代表作為論文、科普文章和作品的,正式發表時間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申報衛生科研專業研究員職稱,論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均予認可。博士、碩士的學位答辯論文,不能作為申報職稱的工作業績代表作。增刊、特刊、專刊及電子網絡版(列入核心期刊的電子網絡版除外)發表不予認可。綜述、個案報道(指3例及以下報道)和譯文不予認可。在境外、港澳主辦的中文刊物以及繁體字印刷的刊物中發表的文章不予認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優化學術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4號),加強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抵制學術不端行為,本年度在職稱評審中繼續對申報人提交的論文或有關材料進行文本復制比檢測,以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機構學術道德和學風監管機制。
工作業績代表作為病案報告、護理案例、質量改進案例報告、應急處置情況報告、流程改造案例、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等的,按照工作業績代表作43種名詞解釋撰寫,注意相關內容和格式的要求。已發表的個案報道,被學會、協會、研究會等學術機構收錄的優秀病例/病案報告,入選案例庫平臺的護理案例,可以作為此類工作業績代表作提交。病案報告和護理案例可參考醫療類病案報告模板建議、基層全科病案報告模板建議(非急癥病例)、基層全科病案報告模板建議(急癥病例)和護理案例模板建議撰寫。
各單位應對申報人填報的工作業績代表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市衛生人員考評中心將加強對材料的審核,各單位和專業答辯評議組須將申報人的臨床能力、工作業績作為推薦、評審的主要依據。
個人上傳材料及要求
(一)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二)現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掃描件。
(三)申報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須提交執業醫師證書掃描件;申報主任護師或副主任護師,須提交護士執業證書掃描件。
(四)學歷證書(國外學歷人員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五)海外工作經歷人員須上傳工作證明掃描件。
(六)《專業能力病案/病例/案例表》掃描件。
(七)工作業績代表作材料。論文和科普文章上傳內容包括雜志封面、目錄(標記論文/科普文章位置)、論文/科普文章正文、新聞出版總署期刊檢索頁面,SCI論文還需包括中文摘要(題目、作者、單位、摘要和關鍵詞)。
(八)《傳染性疾病防治知識培訓證書(證明)》掃描件(從2017年開始,填報任現職以來至2025年度)。
(九)《城市醫生到農村服務鑒定表》掃描件。
(十)《臨床科室中級及以上職稱醫務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鑒定表》掃描件(須填報現職以來至2025年度)。
(十一)《院前急救服務證書》掃描件。
(十二)《醫防融合培訓證明》掃描件。
(十三)《全科醫生臨床研修培訓合格證書》掃描件。
(十四)疫情防治一線醫務人員須提交《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線醫務人員鑒定表》掃描件。
(十五)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掃描件。
(十六)破格申報人員須提交《北京市職稱破格申報推薦表》和破格申報材料掃描件。破格申報材料包括獎項、發明專利及產值、表彰、論文(同“工作業績代表作材料”關于論文的要求)、課題任務書等內容。以“引進或研發新技術填補本專業我市空白或在本專業領域有重大突破”破格的,還需包括高級同行專家的書面推薦(標明專家職務)以及科技查新報告、科學雜志認可、有關科學技術服務中心評價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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