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
7月14日至15日,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吨袊鐣茖W報》組織多位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深入學習領會會議精神,圍繞“建設現代化人民城市”展開多角度深層次研討,以期為“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城市現代化新路子”持續貢獻學術界力量。本文為清華大學中國新型城鎮化研究院執行副院長尹稚署名文章《建設以人民為中心的宜居城市》。特此轉載。
內容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報》2025年7月17日第3版
尹 稚
清華大學建筑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清華大學中國新型城鎮化研究院執行副院長
清華大學城市治理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
清華大學國家治理與全球治理研究院首席專家
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副監事長
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創始人、資深顧問專家
建設以人民為中心的宜居城市
尹 稚
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舉措,更新的目的是打造具備宜居、韌性、智慧等特征的現代化人民城市。這是一個持續貫徹人民城市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和城市人走向現代化的過程。因此,以人民為中心的宜居城市帶有更深刻的底層邏輯特點,韌性和智慧等其他對現代化人民城市的特征表述也圍繞這一核心目標來運作。
首先,明確建設現代化人民城市,凝聚著寶貴的實踐智慧。201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城鎮化工作的重心開始轉向人的城鎮化。2022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突破65%,預計到2035年基本實現現代化時會穩定在70%左右,數量增長型的城鎮化已進入尾聲。2024年,國務院印發《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城鎮化工作重心從關注數量增長轉向關注質量提升,人口市民化的核心目標也從“進得來”轉向“留得住”“過得好”。未來,伴隨中國式現代化持續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核心主線是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目標,系統地推動城市更新提質、營造宜居家園是工作的重中之重。當下,我國正在走向全面實現城鄉融合、共同富裕的“城鄉中國”的道路。存量更新、內涵提升、結構優化與提質增效也將成為城鎮化下半場的重要主題;從地租經濟驅動向創新動力驅動正在加速,服務消費所產生的動能正在集聚;從資本主導型城市發展模式加快向人民城市發展模式轉變正在發生,這一切都是為了實現人口規模巨大的現代化,將城市建成實現人口高質量發展的“主陣地”;建成城鄉融合發展及人口城鄉循環的“驅動輪”;建成以人才聚集為導向的新質生產力和科技創新的“主基地”;建成以人為核心載體的文化保護、利用、創新、交流的“大搖籃”。滿足人民的需求,依靠人民的力量,為了人民的福祉,這是走以人民為中心的中國城鎮化道路的根本。
其次,宜居城市理念是以人為本的城鎮化道路的核心理念。宜居城市是一個維度甚寬的概念,其要求城市在環境、社會、經濟和文化等諸多方面能為居民提供高質量、舒適、安全、便利且可持續的生活條件,其標準和邊界也是與時俱進的。其思想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理想城市和中國古代的“天人合一”。20世紀90年代,吳良鏞院士提出的人居環境科學所推動的多學科研究,也使中國學者走在該理論領域的世界前沿。
2007年,中國《宜居城市科學評價標準》正式發布,從社會文明、經濟富裕、環境優美、資源承載、生活便宜、公共安全六個方面為宜居城市建設提供了科學指導。宜居理念體系的核心是對可持續發展和人本主義關懷的雙重關注。全面把握和推動該理念的普及,對當下尋求城市的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和實踐價值。盡管2007年版的《宜居城市科學評價標準》相對缺少對城市綜合性、前瞻性和發展類公共事務的關注,但其大的分類和架構依舊有很多可取之處,在新時代可以通過深化研究形成價值指向更加明確的新標準。
最后,強化以人民為中心的宜居城市建設新標準應注意以下六個方面。一是社會文明是百姓宜居的重要前提條件。包括涉及表征政治文明的科學民主決策、政務公開、民主監督、行政效率、政府治理制度創新等指標;也包括表征社會和諧的減少貧富差距、完善社會保障覆蓋和實施社會救助的典型指標;針對現代化催生的人口流動性更應關注城市文化的包容性;側重基層治理的社區文明與社區服務評測以及各級決策中的公共公眾參與和聽證制度等觀察與評測,智慧城市建設正在使這個板塊的量化測評成為可能,對文明城市的強調也可以由此落到實處。
二是經濟富裕是宜居城市最重要的基礎條件。應重點測度與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相關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平均購買力、就業率,以及衡量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能力的人均財政收入(含中央政府轉移支付),提高城市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承載力正是對此的集中體現。
三是生態環境問題仍是我國城市發展中的突出問題之一,城市環境優美是宜居城市的決定性因素之一。生態環境的客觀測度除傳統污染監測和治理外,還應聚焦于所有綠色空間生態服務功能的提升。人文環境則把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放在首位,關注城市特色的打造,有機形成物質性遺產和非物質性遺產的聯動關系。城市景觀環境則反映出對城市的建筑設計、色彩管理、空間秩序建立和風景園林藝術水準的一系列專業化和大眾化評價的結合。
四是資源承載能力是宜居城市的重要條件,與人的生活質量密切相關的是水土資源。一方面應正視天然稟賦的差別,另一方面應更重視節水、節地、集約化發展等人為努力所帶來的正向變遷的評價,更加注重集約高效。
五是生活的便捷程度事關百姓的日常,是宜居城市最重要的決定性因素之一。交通評測不僅包括人均道路面積、路網分級和密度、公共交通分擔率等傳統指標,也應關注通勤舒適度的人文標準,還應涵蓋市域乃至都市圈的交通可達性測度,因為充分就業的提高與人的有效活動半徑及有效活動范圍內的就業崗位量密切相關。商業服務及公共服務也已演變為線上線下并存的模式,對線上可達、可及、可購應有新的評價方法。而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表征測度則側重于租售同權制度對新市民和年輕就業人群的普惠。這不僅事關規則的一體化,更是牢牢兜住民生底線的要求。
六是公共安全在當代具備更為廣泛的意義,是百姓“用腳投票”選擇居住地時一直排在第一位的因素。隨著戶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證制度的普惠,人口流動性增加,其重要性仍在上升之中,韌性城市的建設大多圍繞這個板塊展開。城市生命線工程的完好率是基礎,政府應對自然和人為災害的設施、機制和預案是保障,城市政府對公共安全事件的成功處置、對新增非典型性公共安全事件的預防都是給百姓安居樂業的“定心丸”。
與十幾年前的情況相比,技術背景的最大變化就是智慧城市建設,當初的宜居城市評價中數據相對缺乏、主觀評價調查成本較大,評估周期過長、社會動員成本過高等問題都因數字、信息技術的進步或已解決或有很大緩解。因此,應以宜居城市為總綱,引導韌性和智慧城市建設為人民服務、為宜居服務,把錢花在實處,讓人民有獲得感和幸福感,從根本上回歸宜居城市的深度研究,堅定為人民服務的立場。
排版|李剛
封面圖|中國社會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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