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馬鈞澈MR先生向揚子晚報記者反映,他2月1日通過中介在杭州市蕭山區租住的一處月租金60676元的高端住宅,簽約前,他被告知該房在2020年就完成了裝修,此前對外出租多次,住過不少人。今年4月起,他開始持續出現胸悶、劇烈咳嗽、嗓子發炎甚至咳血等癥狀,多次前往醫院就診。馬先生提供的診斷記錄顯示,他“雙眼不適接觸甲醛超標環境五個月”。 經檢測室內甲醛超標,導致其健康受損。臥室的甲醛濃度達到0.185mg/m3,客廳的甲醛濃度達到0.164mg/m3,濃度超過了兩倍的標準,至今,馬先生在醫療上花費已超4萬元。在要求解除租賃合同并退還押金6萬余元的過程中,他遭遇了房東拒絕溝通、相關部門回應“個人直租不受監管”等困難,維權陷入了僵局。
馬先生所在街道社區曾介入調解,但十余天過去未有實質性進展。他曾多次撥打杭州蕭山區12345政務服務熱線,卻被12345工作人員告知:因其租賃合同是租客與房東個人直接簽訂,根據杭州蕭山區的法律規定,此類“個人直租”關系不屬于房管局、住建委等政府部門的監管范疇,12345無法受理登記此類投訴,唯一解決途徑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記者隨后撥打杭州蕭山區政務服務熱線,工作人員也表示不受理“個人直租”問題。
目前,馬先生正式委托律師,向房東程先生發去律師函。7月14日,程先生回函稱:“由于貴司違約解除合同的行為,根據合同第七條之約定,貴司支付的押金將作為違約金沖抵。另,貴司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解約且屬違約解除合同,現已造成我房屋另行招租的空置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覆蓋我的實際損失,故我將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貴司按照實際損失予以賠償的權利。”對此馬先生認為,是因為房屋甲醛問題才導致他需要解除合同,對方此種回應不合理。
7月16日,揚子晚報記者多次致電房東程先生,電話均未接通。記者從馬先生提供的一份與中介對話的錄音中聽到,中介表示,房東程先生不認可馬先生找的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讓馬先生走法律程序起訴。
(實習生 孫舒顏 記者 張冰晶)
(來源:揚子晚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