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依據相關規定,決定開展2025年根河市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引進人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人才70名。具體崗位需求及條件詳見《2025年根河市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目錄(綜合類崗位)》(以下簡稱《崗位需求目錄》)(附件1)。
二、引進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專業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8.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為報名開始日之前(2025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前)。
(二)年齡條件
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9年7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4年7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9年7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超過50周歲,即1974年7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
(三)學歷學位條件
1.學歷學位相關條件詳見《崗位需求目錄》,不接受以二學位、第二學位和輔修專業報名;
2.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學專業參照國內相關或相近專業所學主要課程確定。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不包括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2.根河市域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被辭退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如遇特殊情況,由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議定。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呼倫貝爾人才網(網址:www.hlbrrc.com.cn)。報名時間為:2025年7月28日9:00-8月1日12:00。
2.每位報名人員在《崗位需求目錄》中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凡報兩個及以上崗位且通過資格初審的(含綜合類崗位、黨校、教育系統、衛生系統、文旅崗位),取消引進資格。
3.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或咨詢相關要求,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崗位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4.報名人員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5.報名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就讀大學開始至今的所有經歷,學習經歷須注明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如有工作經歷,須注明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及工作崗位。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查通過)
6.報名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報名人員要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及時修改。
提示:報名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含報名崗位)在通過資格初審后無法修改。
7.報名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
8.在引進人才工作過程中,報名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聯系上本人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9.報名需要上傳的資料原件掃描件:
(1)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報名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
(2)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考生屬2025年應屆畢業生且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所在學校(學院或系部)學歷學籍證明,證明中須明確該考生是否能夠按期畢業、是否能夠按期領取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應聘考生須提交本人親筆書寫的承諾書一份(附件2)。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除須上傳《公告》和《崗位需求目錄》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經正規翻譯機構或公證處公證的成績單和畢業證書;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3)報名人員屬于根河市域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已過試用期及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和同意報考證明;報名人員為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步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7月28日9:00—8月1日16:00。初審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并提出審核意見。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可在2025年8月1日16:00前修改信息,再次提交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重新提交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審核時間順延1小時截止。
2.《崗位需求目錄》中涉及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崗位需求目錄》。
3.報名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在確認資格初審通過后,須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工作將在人崗相適評估成績公布之后進行。
5.本次引才綜合類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6.凡引進計劃數與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超過1:30的崗位,加試筆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環節。加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加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不計入人崗相適評估成績。按照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30的比例確定進入人崗相適評估環節的人選,同一崗位因末位加試成績并列而超過1:30比例的,全部進入人崗相適評估環節。進入人崗相適評估環節人選公告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三)人崗相適評估
人崗相適評估均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定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1.人崗相適評估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人崗相適評估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人崗相適評估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引進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并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公示時人崗相適評估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2.引進計劃內同一崗位考生人崗相適評估成績出現并列的,另行加試,加試形式、地點由領導小組議定,相關要求屆時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等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
2.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在人崗相適評估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照人崗相適評估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1日內若出現5次以上未能電話聯系上擬遞補考生的情況,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
4.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報名登記表》及報名時上傳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5.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名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資格復審結果反饋至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并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告知報名人員。
6.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中發現引進人員有違規違紀、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等情況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工作由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對于放棄體檢、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其引進資格,按照該崗位考生人崗相適評估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3.重點考察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擬引進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4.通過體檢和考察的擬引進人員,將在呼倫貝爾人才網、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有反映問題人員以實名制實事求是地提供可供調查的問題線索。
(六)遞補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中,對在成績公布、體檢、檔案審核、政審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本崗位人崗相適評估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低于人崗相適評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遞補。擬引進人員聘用通知下發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試用期制度
引進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引進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即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對引進人員進行轉正考核,提出考核意見,提交所在主管部門黨委(黨組)研究確定考核結果,并報根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引進人員如已有職稱,且用人單位有空余專業技術崗位職數可視具體情況自行決定是否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辦理解聘手續。
四、政策支持
(一)引進人才的隨調配偶為公務員或事業編在編人員的,可向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上報組織人事部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視編制實際予以解決。配偶未就業的,按有關規定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二)引進人才的隨遷適齡子女就讀于公辦幼兒園、中小學的,按照就近原則保障其就學。
五、服務期制度
引進人才須在根河市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3年內不得調離根河市。對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計入本人人事檔案和誠信檔案。
六、回避制度
此次人才引進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報考人員凡與引才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報名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以及該單位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七、紀律監督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一經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線索、信訪舉報,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資格審核將貫穿整個引才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引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引才規定的將立即取消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八、其他事項
1.本次人才引進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復習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2.根河市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引進人才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如作出調整,屆時將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
3.本公告由根河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470-5231858
監督舉報電話:0470-5225042
附件:1.2025年根河市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目錄(綜合類崗位)(點擊閱讀原文下載)
2.2025年應屆畢業生承諾書
根河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7月16日
附件:1.2025年根河市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目錄(綜合類崗位)
附件2-2025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承諾書.docx【11.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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