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唐大業,盡說大實話!
7月16日,宗慶后的遺產糾紛事件,曝出了一個很離譜的消息。
網傳宗慶后除了宗馥莉以及和杜建英生的三個孩子外,居然還有三個未公開的孩子,加一起一共7個。
如果消息屬實,那可真成7個葫蘆娃了。不過不同的是,7個葫蘆娃是救爺爺,宗慶后是7個孩子爭遺產。
這個消息畢竟是網傳,真實性并非得到證實。而宗慶后的親弟弟宗澤后也站出來對此事辟謠。
不過宗澤后的辟謠,看起來多少有些“落井下石”的意思。
01
宗澤后曬出家譜,宗馥莉三弟妹起訴書曝光!
7月16日,鳳凰網財經的一篇報道,猶如平地一聲驚雷,讓宗慶后的遺產糾紛事件變得更加魔幻。
在這篇報道中,鳳凰網財經從“知情人士”那里得到了幾個猛料,十分有看頭。
據說這位知情人士早些年曾為宗慶后去世的父親編寫年譜,確認在宗馥莉之外,宗慶后還有6個孩子。
在杜建英之前,宗慶后早年還與一名員工生有一女,后母女定居美國。而網傳的2017年出生的孩子生母為另一名年輕員工,此外還有一位孩子尚未曝光。
2009年,宗慶后父親曾希望將杜建英之子宗繼昌列入家譜,但顧慮公眾形象影響未實施。
2000年前后,宗慶后與原配施幼珍(宗馥莉生母)離婚。2005年前后,與杜建英登記結婚,但后續已離婚。
他甚至還透露,宗馥莉曾以絕食的方式逼迫父親妥協。
看到這里,真的不感慨藝術源自生活。影視劇里的那些家族爭斗大戲,說是基于現實生活中的素材改編,真的一點不為過。
不過這件事情很快便迎來反轉,宗慶后的親弟弟宗澤后面對媒體采訪時曬出了家譜,否認宗慶后有7個孩子。
宗澤后表示:“只有杜(建英)這三個,如果有的話到現在還不跳出來爭一口?”同時,他也指出家族內部的矛盾不應被無端放大。
看到這里,可能有人要說:“到底是宗慶后的親弟弟,宗澤后敢于站出來辟謠,謠言止于智者。”
不過在筆者看來,宗澤后的辟謠,總感覺哪里不對勁。
首先,雖然宗慶后的遺產爭奪糾紛鬧得沸沸揚揚。可在沒有DNA鑒定結果和法庭判決的情況下,其實不少人對此事的真實性存在疑慮,并沒有完全相信這三個孩子是宗慶后的骨肉;
而這時候宗澤后拿出家譜,上面赫然寫著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相當于完成了絕殺,相當于家族內部承認了這件事。
即使在香港法庭起訴的三人是冒充的,但至少宗澤后拿出的家譜,確定了三個孩子的存在。
而宗澤后一邊說家族內部的矛盾不應被無端放大,一邊卻通過媒體曬家譜,反而導致了矛盾的進一步放大,多少有些“落井下石”的味道。
與此同時,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三人起訴宗馥莉的起訴書也曝光了。
7月1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香港高等法院查詢獲悉了一份以上述三名“子女”為原告,宗馥莉、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昊企業有限公司)為被告人的訴狀。
該文書顯示,2024年12月,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三人向香港高院申請針對宗馥莉的臨時禁令,以阻止她處置、處理或減少在匯豐銀行以建昊企業有限公司名義開立賬戶的資產價值。
法院在審閱原訴傳票(注:originating summons,香港民事訴訟的一種啟動方式)、原告方及律師確認書、原告承諾書等證據資料后,向兩名被告發出了臨時禁止令。
該訴狀遞交時間為2024年12月30日,也就是說,早在半年前這場家族矛盾便已爆發。
起訴書曝光,親叔叔“辟謠+承認”,再加上《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的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繼承權,這局面對宗馥莉越來越不利了。
02
宗馥莉能否力挽狂瀾!
宗澤后曬出家譜的“辟謠”,看似澄清了宗慶后子女數量的謠言,實則將宗馥莉推入更復雜的法律困局。
這場遺產爭奪戰的核心,已從血緣爭議轉向遺囑效力與信托瑕疵的博弈,宗馥莉手中的遺囑能否成為翻盤的王牌,仍需破解三重法律死結:
第一個死結是遺囑的先天缺陷:形式合規但程序存疑
宗馥莉持有的2020年遺囑雖明確寫有“本人所有境外資產均由獨女宗馥莉繼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張任何權利”,但其效力正遭遇全方位挑戰。
遺囑僅由兩名娃哈哈高管見證,無任何家族成員簽字,在見證人上存在一定的硬傷。
根據《民法典》第1134條,代書遺囑需“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但見證人若與繼承人存在利害關系(如上下級),可能被認定為程序瑕疵。而對方律師已經開始質疑見證人系“宗馥莉下屬”,存在利益關聯。
該遺囑未經過公證處認證,相較于公證遺囑,其法律效力更易被推翻。杭州法院需重點審查簽署時宗慶后的精神狀態及是否受脅迫。
而遺囑法律規定的“必留份”也為遺產糾紛埋下了伏筆。《民法典》第1141條要求遺囑必須為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保留必要份額。若三名非婚生子女被確認無穩定收入,即使遺囑有效,仍可能被強制分割部分遺產。
即便遺囑有效,宗馥莉仍面臨兩座大山。
一是親叔叔宗澤后的“絕殺”。他曬出的家譜明確記載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三人姓名,等于家族內部承認其身份。
結合原告提交的1989年出生證明及DNA鑒定申請,這三位原告與宗慶后之間的血緣關系幾成定局。
二是原告主張宗慶后曾承諾為三人各設7億美元信托(總額21億),但香港匯豐賬戶僅余18億美元,且110萬美元被轉出。
若香港法院認定信托有效,宗馥莉轉出的110萬美元用途就成了關鍵。
宗馥莉稱是“支付越南工廠尾款”,但若原告提供合同與付款對象關聯證據,比如收款方系宗馥莉控制公司),很可能被認定為惡意轉移。
不過宗慶后到底有沒有在香港匯豐銀行設立信托至今仍然是個謎。
據騰訊新聞報道,從接近香港匯豐銀行處獲悉,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創始人宗慶后,并未在香港匯豐銀行設立該信托計劃。
一位在港為富豪人群提供信托服務多年的人士表示,一般來說,若是信托已經完成的話,高院的這份起訴書理應將香港匯豐旗下的信托主體列為被告。
但香港高院的起訴書顯示,并未提及任何涉及該信托的信息,起訴書也未將香港匯豐旗下的信托主體列為被告。
而根據最新曝光的起訴書顯示,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確實向法院申請了禁令,但不過是阻止宗馥莉處置、處理或減少在匯豐銀行以建昊企業有限公司名義開立賬戶的資產價值。
也就說,之前媒體報道的所謂信托,很可能壓根就不存在,這對宗馥莉來說是一個很關鍵的信息。
那么宗馥莉能否破局呢?關鍵還是要主動反擊:
首先必須死守遺囑效力
需證明遺囑簽署時宗慶后神志清醒且意愿真實,并強調見證人雖為公司高管,但符合《民法典》最低形式要求。若能補充醫護或親友證詞,遺囑的效力會更加穩固。
其實是切割信托與遺產
假設信托屬實,宗馥莉依然可以主張香港賬戶屬于娃哈哈海外業務的儲備金而非信托資產,提交集團董事會決議、海外投資計劃等佐證。同時質疑原告相關證據的真實合法性。
最后,宗馥莉完全可以企業存亡倒逼和解
娃哈哈是國有控股企業,雖然實際經營權由宗氏家族主導,但杭州市上城區國資委通過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持股46%,是第一大股東。
宗慶后的遺產糾紛,表面是家族矛盾,本質卻牽涉國有資產的流失問題。
宗馥莉可借企業穩定性向法院和輿論施壓并促成調解,以現金補償換取三人放棄股權。
這也許才是皆大歡喜的局面。
然而,遺囑孤掌難鳴,法律更信白紙黑。“血緣認定+家譜證據”一旦成立,這場訴訟終究會朝著宗馥莉和娃哈哈不利的局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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