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云南省商務廳發布《關于調整2025年手機等數碼產品購新補貼活動領券規則的公告》。
《公告》顯示,自2025年7月22日10:30起,消費者每人每月可領取單個數碼產品活動優惠券不超過2次。
消費者每人活動期間(2025年7月22日10:30起至12月31日23:00)累計可領取單個數碼產品活動優惠券不超過5次。單個數碼產品活動領券超過5次未使用則視為放棄當年該類數碼產品補貼資格。
7月22日前已領取的優惠券數量不計入上述限制范圍。
本次調整旨在確保補貼政策精準惠及有實際購買需求的消費者,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維護市場公平秩序。
需要注意的是,優惠券仍采取“先到先得”原則發放,每日發放時間為上午10:30;領取的優惠券須在當日23:00前使用,逾期自動作廢;嚴禁通過技術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方式違規領取、倒賣優惠券。
開屏新聞記者 朱婉琪
一審 朱婉琪
責任編輯 貓恩泊
責任校對 羅秋旭
主編 嚴云
終審 編委 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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