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彭斐 每經編輯:張益銘
服務時間尚不到4個月,*ST新潮(即新潮能源,SH600777,股價4.64元,市值315.5億元)就將審計機構告上法庭。
7月18日晚間,新潮能源發布涉及訴訟的公告,宣布就審計服務相關糾紛將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立信所”)及兩名簽字注冊會計師告上法庭,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黃浦法院”)已受理該案。
雙方糾紛的核心源于兩份審計報告,而立信所給出的審計意見均為無法表示意見,這也讓新潮能源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ST新潮”變更為“*ST新潮”。
7月18日晚間,一位接近新潮能源的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新潮能源主要資產為位于美國的油氣資產,美國審計機構給出的是標準無保留意見,但在上市公司提供大量信息后,立信所沒有提出否定意見,仍堅持以資料不全為由,給出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結論。
與審計機構“互撕”
截至上述公告發布之日,立信所為新潮能源的服務時間,尚不滿4個月。
此前的3月20日晚間,新潮能源對外發布公告,宣布擬聘任立信所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
此前,公司原聘任的審計機構中瑞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中瑞誠”)因在溝通過程中發現所需工作量及專業勝任能力超出擬承接時的預期,鑒于其現有人力資源和工作安排的實際情況,預期無法按期完成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故向公司提出辭任申請。
“隨著4月30日年報發布限定時間臨近,在上一家審計機構的確是難以勝任,但又必須找一家替代,加上3月份又是年報審計最忙的時候,只有立信所敢接這項業務,也能派出人手。”7月18日晚間,上述接近新潮能源的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不過,因審計報告難產,在4月28日晚間發布的公告中,新潮能源就對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作出相關解釋。
新潮能源稱,年審會計師團隊在美國公司現場審計的3周時間里,公司積極配合審計要求,竭盡全力推進2024年度審計進程。但因時間過于緊迫,所需材料細致且復雜,部分材料包括審計所需的詢證函回函,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全面收集。
此后,因年報“遲到”,新潮能源于今年“五一”假期后開始停牌。兩個月期限后,新潮能源于7月4日晚間正式披露其2024年年度報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立信所作為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告的審計機構,對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對新潮能源2024年度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立信所稱,新潮能源未提供有關油氣資產賬面原值的完整資料,未就其2024年度營業成本和管理費用中包含的職工薪酬支出提供員工花名冊、職工薪酬明細等相關資料,未提供有關2024年度從收入中扣減的礦產特許權使用費和小權益主開采利益的完整資料。
“我們無法對新潮能源與油氣資產管理、職工薪酬管理、特許權使用費和小權益主開采利益計量與支付相關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立信所稱。
不過,上述接近新潮能源的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上市公司提供大量資料信息后,立信所仍以資料不全為由,給出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結論。
由此,新潮能源與審計機構開始“互撕”。在2024年年報發布后,新潮能源董事會作出回應:公司董事會尊重立信所的工作,但是對于立信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的內容和依據,董事會有不同的意見。
公司控制權博弈再起
開啟“互撕”模式后,新潮能源直接將審計機構告上法庭。
7月18日晚間公告顯示,新潮能源近日收到黃浦法院的受理通知書,在訴訟中,新潮能源就審計服務相關糾紛將立信所及兩名簽字注冊會計師沈家楨、馮蕾告上法庭。
根據公告內容,糾紛的核心源于兩份審計報告。新潮能源在公告中指出,2025年7月4日,立信所就上述審計事項出具了兩份“無法表示意見”的報告(《審計報告》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且簽字注冊會計師為沈家楨、馮蕾。新潮能源認為,立信所及兩名簽字注會“違反相關法律及審計準則”,在未勤勉審慎開展審計工作的情況下“草率出具報告”,已嚴重損害公司合法權益。
基于上述理由,新潮能源提出四項訴訟請求:一是要求立信所撤銷兩份報告并重新出具;二是要求立信所返還已收取的審計服務費350.1萬元;三是要求立信所承擔律師費30萬元;四是要求沈家楨、馮蕾就“重新出具報告”承擔連帶責任。上述訴求涉及金額合計380.1萬元。
作為原告,新潮能源在公告中強調,本次訴訟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正當舉措”,將通過合法渠道積極主張權利。不過,由于案件尚未進入開庭審理階段,公司明確表示“暫無法預計對本期及期后利潤的具體影響”。
隨著新潮能源2024年財報的發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新潮能源股票自2025年7月8日開市起復牌。不過,根據上交所相關規定,新潮能源出現“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A股股票簡稱由“ST新潮”變更為“*ST新潮”。
值得一提的是,在7月8日復牌后的9個交易日中,新潮能源股票斬獲8個漲停。
“比較有意思的是,出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新潮能源股價卻一直上漲,或能反映部分投資者認為公司沒有什么風險。”前述接近新潮能源的人士稱。
值得注意的是,在與審計機構“翻臉”的同時,新潮能源的控制權博弈再起。
今 年 5 月 ,伊 泰 B 股(SH900948)通過要約收購,拿下ST新潮50.10%的股權。但從歷史來看,ST新潮的股權結構長期較為分散,曾多次出現控制權爭奪事件。如今,伊泰B股雖然通過要約收購獲得了絕對控股權,但要真正實現對公司的有效控制,還需在董事會、監事會等核心機構中形成主導地位。
然而,深圳宏語等中小股東率先向現任管理層發難,并計劃于2025年7月24日自行召集公司202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深圳市宏語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等提出的關于董事會、監事會提前換屆并選舉新一屆董事、非職工監事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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