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令人憤怒的視頻在網絡上廣泛傳播:
遼寧朝陽,一個老年 “暴走團” 在列隊準備出發時,竟阻擋了兩輛消防車和一輛救護車的通行。
視頻中,三輛車無奈停下,而 “暴走團” 成員們卻絲毫沒有讓路的意思。
雙方僵持了足足一兩分鐘,最終還是救護車靠邊“讓路”,老年隊伍才慢悠悠地繼續前行。
這幾十人竟然不為他人考慮,站在路中央不動,看到這一幕讓人真是急得不行。
對此,人民日報也發聲,點名批評了這種行為!
暴走團隊長喊冤
遼寧朝陽,7月15日傍晚,大凌河景區旁邊的路上,一支近百人的隊伍正在行進。
他們穿著統一的服裝,邁著整齊的步伐,音響里放著節奏感強烈的音樂。
這是一支長期在此地活動的老年“暴走團”。
突然,后方傳來急促的鳴笛聲。
兩輛消防車和一輛救護車,閃著燈,試圖從隊伍旁邊通過。
可是,令人難以置信的一幕發生了,這支龐大的隊伍并沒有像人們預期的那樣迅速避讓,而是繼續保持隊形,不緊不慢地往前走。
車輛的鳴笛聲和隊伍的音樂聲交織在一起,顯得格外刺耳。
這段視頻被路人拍下并傳到網上,瞬間引爆了輿論。
事件發酵后,暴走團的領隊接受了采訪,他的解釋非但沒能平息怒火,反而讓公眾的困惑與憤怒達到了頂點。
他認為自己和團隊并沒有做錯。
首先,他聲稱,經過他的“判斷”,消防車和救護車當時處于“備勤”狀態,并不是在執行緊急救援任務。
在他看來,既然不是十萬火急,那就不需要他們這支百人隊伍緊急打亂陣型讓路。
另外,他強調團隊的安全是第一位的。
這支隊伍里大多是老年人,如果突然向兩邊散開,很容易發生擁擠、踩踏甚至摔倒的危險。
為了保證“隊員安全”,維持隊形完整,讓隊伍先走過去是“最穩妥”的辦法。
最后,他還特別指出,他們走的是“非機動車道”。
公眾在等待一個說法的幾天后,當地派出所給出了回應:這是一起“素質問題”,已對暴走團的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這個結果,讓本已沸騰的輿論徹底炸了鍋。
人們的憤怒點在于,這根本不是一個簡單的“素質”問題。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人民日報銳評
人民日報、央媒等官方媒體也相繼下場銳評。
人民日報指出,老年“暴走團”阻礙應急車輛通行、霸占公共資源等不當行為,已經成為輿論聚焦的典型案例。
這些行為不僅破壞了社會秩序,還容易加劇社會對老年人的刻板印象,強化公眾對“老年人不守規則”的偏見。
近些年來,老年人行為失范的事件時有發生,往往被誤解為“沒有素質”或“為老不尊”,讓一些年輕人將對個別老人的不滿情緒擴大到整個老年群體上,破壞了尊老愛幼的和諧氛圍。
本應成為城市一道美麗風景線的老年暴走團,因其占用機動車道、逆行、制造噪音等問題,已經飽受批評。
“執行緊急任務時”這七個字,被暴走團領隊當作了自己行為合理化的擋箭牌。
也正因為存在這個狀語,讓“備勤”狀態成了一個可以被利用的灰色地帶。
在絕大多數人的常識里,消防車、救護車一旦鳴笛上路,就代表著一種公共安全的優先權。
它們的每一次出動,背后都可能關聯著他人的生命與財產。
這種優先權,不應該以車上的人是否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為轉移,而應該基于其車輛的特殊屬性本身。
法律界人士也普遍認為,法律的精神在于保障公共安全,即便車輛處于“備勤”狀態,其潛在的使命也要求社會公眾給予最大程度的配合。
用是否“緊急”來判斷是否讓路,本身就是對公共安全的一種漠視。
對此,你怎么看呢?
參考信源:
九派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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