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在丹陽一小區,兩名養狗人養的兩只杜賓犬出現在地下車庫,因未拴牽引繩,引起一名帶幼童的路人不滿,雙方發生激烈爭吵。當地警方稱,該事件已妥善處理。杜賓犬未拴繩嚇哭幼童引發全網激辯:網友卻不買賬了!
#兩只杜賓犬沒拴繩引激烈爭吵#
網傳視頻顯示,事發小區的一個地庫里面,其中一名路過男子見到兩只杜賓犬沒有拴繩之后雙方發生口角,而該男子旁邊還有一位女士懷抱幼童。
此舉引起路過的他人不滿,聲稱要“打死狗”,隨后養狗人反嗆路人:“咬你了嗎?咬你了嗎?”
女養狗人質問:“你要打死誰?”路過男子便回應道:“打死狗,狗咬人就打死狗。”該言語激起女養狗人怒火便連聲反嗆:“咬你了嗎?咬你了嗎?”
女養狗人在走向該男子時,兩只杜賓犬并沒有拴上牽引繩,并不停地在周邊奔跑,此時男養狗人也加入爭執并發問:“咬到你們沒有?”
雙方此后爭吵更加激烈,路過男子聲稱:“狗(不拴繩)跑過來嚇人不嚇人?”女養狗人大聲回應道:“嚇到誰了?”
路過男子大聲反擊:“嚇到我了。”但女養狗人的話語再次引爆雙方情緒:“怎么了?你死了嗎?”而男養狗人則進一步稱:“嚇到你了那你走啊。”
隨后有自媒體表示,當事人李先生當天帶著家人外出回家, 停好車剛打開車門,不知從哪竄出來兩只杜賓犬,對著懷里抱著的三歲小孩狂吠,十分的嚇人,所以才會怒斥對方!
隨后兩人口角升級,互相指責對方,李先生錄了視頻,并且在社交媒體上爆料,但是視頻傳播沒多久,李先生就收到了警方的電話,要求刪除視頻,說這個視頻給丹陽造成了不小的影響!
與此同時,對方也在社交媒體上回懟,說整個事情經過不是這樣的,在言語中,似乎還透露當天李先生喝了酒,并使用指虎這樣的兇器,并對進行了剪輯發了出來……
對此,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回應:小區有很多業主養狗,有牽繩的,也有不少不牽繩,一般發現此情況會提醒業主,如果發現流浪狗會給限養辦打電話找人把狗帶走。
與此同時,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正在追蹤此事,需要通過小區監控一戶一戶排查,事情正在處理中,已經妥善處理好了。
對此,評論區中,馬上有不少網友留言:請問丹陽警方,這種禁養的大型犬怎么妥善處理的?警方和稀泥,不公布結果欺瞞視聽,給當地形象造成惡劣影響,必須追責!
還有不少網友強調:應該把“妥善處理”的內容公之于眾:1、狗是怎么處理的。2、狗主是怎么處理的。3、對于城市中飼養烈性犬的危險行為,法規做出了哪些新規定!
還有不少網友吐槽:不作為才是混亂無序的根源。小區物業絕對知道狗主人是哪家!最終結果不了了之,能養兩只杜賓,家里估計也不是泛泛之輩!
那么,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到底該怎么看呢?養狗人、警方、物業究竟該負什么責?
一、重要事情說三遍:未拴繩已涉嫌違法!拴繩不是道德問題而是法定義務。
首先,告訴大家一個最基本的知識,各地養犬管理條例普遍規定:烈性犬必須拴繩+戴嘴套。本事件中,杜賓犬屬于多地明令禁養的烈性犬種,飼養本身可能已違規。
與此同時,根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條規定,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需承擔法律責任。
即便當地未明確禁養,未拴繩導致犬只驚嚇他人已構成"妨害公共安全",公安機關可對養狗人警告、罰款甚至沒收犬只。
同時,除了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之外,吵架升級可能面臨雙重處罰。比如說,養狗人反問"咬你了嗎?你死了嗎?"等言語激化矛盾,若被認定為"公然侮辱他人",可依《治安管理處罰法》處拘留或罰款。
操作建議:遇到類似情況,養狗人應立即拴繩、帶離犬只并道歉,而非爭吵。若被投訴,需配合警方提供犬只免疫證明、養犬登記證等材料。
二、警方處理引質疑?要求刪視頻是否合法?"妥善處理"需要明確交代?
首先,根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警方有權調解糾紛,但無法律依據強制要求刪除未造謠的現場視頻。若視頻不涉隱私、不歪曲事實,公民有權保留證據。
同時,《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19條規定,單位存在治安隱患逾期不整改...可處1萬-10萬罰款。
也就是說,法律要求"公開透明"而非"和稀泥"!本事件中,網友追問"狗如何處理"合法合理。如果兩個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公安機關應公開說明是否對養狗人警告罰款、是否沒收犬只、是否要求物業整改。
需要注意的是,本事件中,若警方僅調解不處罰,可能被認定為"不作為",公民可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或申請行政復議。
三、物業不能當"甩手掌柜":縱容違規養犬要擔責!
首先,根據《民法典》第942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同時,根據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相關規定,物業需做到:日常巡查義務,比如說,對未拴繩犬只應現場制止并記錄,而非僅"口頭提醒"。
緊急處置責任,發現烈性犬或流浪犬,應立即通知公安機關抓捕,而非等業主投訴才行動。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證據保存關鍵:業主可要求物業提供日常巡查記錄,若物業長期縱容違規養犬,可聯名向住建部門投訴,甚至起訴物業未盡安保責任。
本事件中,事發之后,物業公司人員表示,小區有很多業主養狗,有牽繩的,也有不少不牽繩,這表示他們日常管理還是存在疏漏,所以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普通群眾遇到類似事件,請記住:拍視頻留證→報警并索要回執→要求書面處理結果→遇推諉可向上級部門投訴——你的較真,正是推動法治進步的微小力量。
最后,這場糾紛背后是養犬人法律意識淡薄、執法者處置模糊、管理者責任缺位的三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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