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報道)廣東揭陽,4月8日上午7時許,廣東揭陽市揭西縣一小區(qū)住宅起火。據(jù)消防大隊的事故認定書,起火原因為鋰電池著火,住宅中兩個孩子遇難,分別為2歲與7歲。孩子父親李先生告訴記者,起火住宅為孩子的爺爺和繼奶奶家,平時孩子不跟他們住一起,事發(fā)前爺爺過生日,孩子留在那邊住,起火時只有繼奶奶與孩子在家,繼奶奶獨自跑下樓逃生,兩個孩子遇難。李先生無法理解繼奶奶為何沒帶孩子一起逃生,事發(fā)后他一直想追究繼奶奶法律責任。7月21日,記者獲悉,針對此事揭西縣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認定繼奶奶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紅星新聞)
編輯:谷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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