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總理范明政(Ph?m Minh Chính)在7月23日召開的政府專項立法會議上明確指出,吸毒行為應被視為犯罪,以此為基礎制定相應的管理規范和懲戒措施。他強調,正在修訂的《預防和打擊毒品法》需重點轉向“源頭預防”,而非事后補救,并提出“控制吸毒者就是遏制毒品需求”的核心邏輯。
范明政表示:“吸毒者群體擴大將直接刺激毒品需求,進而推動供應增長。因此,阻斷吸毒行為是切斷毒品產業鏈的關鍵。”他要求將越南共產黨提出的“吸毒即犯罪”新理念制度化,為執法提供法律依據,同時強調對未成年人吸毒者需保留教育矯治權利,保障其受教育權。
現行《預防和打擊毒品法》將吸毒者定義為需醫療救助的病人,但修訂草案擬調整法律定性,將非法吸毒行為直接列為犯罪。與之呼應的是,自7月1日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已規定:在藥物替代治療期間、戒毒監管期內、解除監管后兩年內或擅自中斷治療兩年內的吸毒者,將面臨刑事處罰。
越南政府總理范明政于7月23日上午發表講話
立法促改革:破除行政壁壘,激活經濟動能
此次會議還聚焦多領域專項法律的修訂方向。針對《越南民用航空法》,范明政要求擴大社會資本參與渠道,推動公私合作模式在航空公司、機場、物流樞紐及臨空經濟區建設中的應用。
關于《電子商務法》,他提出既要立足實際、借鑒國際經驗,又要創新適應越南國情,需設計監管工具嚴打假冒偽劣商品(特別是藥品食品)等違法行為。
在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領域,《高等教育法》和《職業教育法》修訂被賦予提升人力資源質量、鼓勵終身學習的新使命。范明政特別指出,法醫、傳染病防治、藝術等特殊專業需配套差異化激勵政策,并推動學位授予權限下放,簡化行政審批流程。
“以法律破解發展瓶頸”
范明政重申,立法工作應成為打破體制機制障礙的核心抓手。他要求各法案起草組以“將堵點轉化為發展動力”為目標,大幅削減行政手續、中介環節及“上級為下級背書”的形式主義問題,通過法律修訂釋放市場活力。
此次會議凸顯越南通過立法深化改革的決心,從禁毒嚴控到經濟開放,從民生保障到行政提效,一系列法律調整正試圖為該國發展構建更適配的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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