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請注明來源 甘肅交通廣播(記者 劉曉)
甘肅省民政廳近日聯合省教育廳、財政廳等11部門印發《甘肅省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辦法》,將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辦法創新性地將家庭剛性支出納入救助認定標準,重點解決因醫療、教育等大額支出導致生活困難家庭的救助問題。
《認定辦法》針對當前部分家庭收入雖高于低保標準但因剛性支出過大導致實際生活困難的突出問題,建立了“收入+支出”雙維度認定體系。根據規定,申請家庭需同時滿足四項條件:人均收入超過低保邊緣標準但低于當地居民可支配收入;未享受其他社會救助;家庭財產符合規定;剛性支出占收入比例達60%-90%(具體由各市州確定)。
在認定程序上,縣級民政部門負責最終認定,鄉鎮(街道)負責受理初審,教育、醫保等11個部門協同開展數據核查。財產認定標準較低保邊緣家庭有所放寬,金融資產限額按“當地低保標準×家庭人口×36個月”計算數額。車輛認定條件適當放寬為無15萬元以上(購車價)消費型機動車或大型農機具(不包括已損壞廢棄車輛和農機具)。
剛性支出范圍涵蓋基本生活、醫療、教育、殘疾康復等必要支出,并明確了各項支出的具體測算方法。值得關注的是,辦法建立了動態管理機制,認定有效期最長12個月,期滿需重新申請,但對無變化的材料免于重復提交。
主編 | 狄春華
責編 | 劉前勇
編輯 | 岳青、濮穎
值班編輯 | 楊晶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