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報道】據臺灣聯合新聞網7月25日報道,民眾黨前主席、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被羈押,無法參與26日“大罷免”投票,他日前委托律師提行政訴訟,并主張臺北市選舉委員會、臺北看守所應準予柯以適當方式完成有關罷免案投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24日開庭調查,律師提出“戒護投票”、“監所投票”及“通訊投票”三種替代方案,合議庭25日裁定駁回上述申請,可抗告。
柯文哲 圖源:臺灣聯合新聞網資料圖
報道稱,柯文哲委任律師蕭奕弘24日表示,柯文哲人身、通訊、居住及遷徙等權利均受限制,但選舉等權利未受限,卻不能實現罷免投票權,柯文哲希望通過自己的案件,促使選務機關以法院裁定為依據,讓所有人身自由受限的民眾都能實質享有投票權。
蕭奕弘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未規定“親自到場投票”,只要能有投票機會,柯文哲愿遵循法院裁定的方式來投票,盡可能降低選務人員的負擔,兼顧保障基本權及行政效能。
他稱,柯文哲并非首例,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曾二度裁準監所應讓受刑人投票,雖最終未得到“最高行政法院”的支持,但期望法院此次也能作出極具影響力的裁定。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稱,不在籍投票應通過“立法者”另為特別規定,“立法者”沒有賦予選舉委員會用“通訊投票”,選務機關并無剝奪柯文哲的投票權,若收容人符合資格,就會寄發投票通知單,柯仍具有行使罷免權、投票權。
臺北看守所認為,戒護外出投票有“違憲”可能,且戒護人力捉襟見肘、工時有限,戒護人員是否陪同進入投開票所也有疑慮。至于是否在看守所設置投、開票所,尊重法院裁定及選舉委員會的安排。
臺灣首波“大罷免”投票將于26日進行。對于臺北“高等行政法院”24日駁回柯的申請,民眾黨25日發聲明稱“極其荒謬諷刺”,并將全力支持律師團提出抗告,不會放任賴清德當局怠惰不作為。
各界關注柯文哲是否能完成罷免投票。臺灣今日新聞網此前報道稱,羈押中的柯文哲近日收到“罷免投票通知單”,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21日諷刺這是黑色幽默。對此,就有學者猜測,臺法務部門不太可能放行柯文哲投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