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通過家長接聽到來自各個方面的騷擾電話可知,此類信息泄露較為普遍,甚至形成了產業鏈。”廣州市政協委員、廣州市英東中學校長胡國勝說道。
日前,南都校探特別發起“學生信息泄露調查”,通過跟蹤采訪多位持續遭遇信息騷擾的家長,并深入暗訪相關黑灰產業鏈,揭開這一困擾家長已久的問題背后的真相。(詳見《學生信息泄露調查:小學校長未能幸免!一天接20個騷擾電話》《南都追蹤學生信息泄露:資源帖下留言,家長電話輕松“拿”》)
“信息泄露問題不僅在廣州,在全國范圍內都呈現出一定的普遍性,且涉及的環節復雜多樣。這表明,考生及家長信息泄露問題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的社會現象,嚴重影響到家長和學生的正常生活,也破壞了教育行業的健康生態。”浙江恒霽律師事務所律師盧瓊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
對此,有專家建議,教育部門和學校應及時排查學籍系統、教學管理類APP的數據安全漏洞;教育部門加強源頭管控,聯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檢查;監管部門聯合通信部門,開通快速舉報通道。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有關部門發出提醒,要求廣州各學校排查官網、公眾號上相關新生注冊通知中的信息采集鏈接,是否嚴格按照個人信息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說法
“明顯違法,情節嚴重者還可能構成犯罪”
據調查,有中考家長填過教育機構的在線問卷,然后信息遭到泄露導致騷擾電話不斷,最多一天接到20個;同為中考家長的廣州某小學校長,從來沒有把孩子信息和個人聯系方式留給機構等,只在官方的中考系統填報過相關信息,可對方卻能精準匹配孩子的姓名和家長電話……
同時,南都N視頻記者暗訪發現,網絡社交平臺充斥著許多公開販賣家長信息的帖文,只需要在“資源”帖下留言,“賣家”就會找上門,家長電話資源等輕松就能獲取。
南都N視頻專題報道引起網友強烈反響,紛紛在評論區講述關于信息泄露的遭遇。
“這些行為已明顯違法,情節嚴重者還可能構成犯罪,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盧瓊認為,從民事責任角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32、1033條明確規定,自然人隱私權受嚴格保護,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非法刺探、侵擾、泄露、公開他人隱私。教培機構未經同意獲取并撥打家長電話,干擾其私人生活安寧,明顯違背此規定,家長有權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
從行政責任角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也有類似規定,要求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同時,若教培機構獲取非法信息對考生、家長進行惡意頻繁騷擾,導致考生、家長生活秩序混亂,影響社會治安,同樣可以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
最后從刑事責任角度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若相關機構、人員非法獲取、出售或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達到“情節嚴重”標準,涉嫌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面臨刑事處罰。
進展
有關部門發出提醒,要求廣州各學校開展相關排查
日前,南都N視頻記者從教育系統業內人士了解到,相關部門發出提醒,個別學校新生注冊登記環節采集學生個人、家庭信息,但未同時落實必要的個人信息保護措施(特別是未成年人)導致部分學生家長個人信息在互聯網上公開。
為此,要求各學校迅速開展排查,學校官網、公眾號上相關新生注冊通知中的信息采集鏈接,是否已經嚴格按照個人信息保護等相關規律法規要求,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被收集者同意。如發現存在違規情況,請立馬整改。
南都N視頻記者在網絡平臺的“資源”帖下留言有需求,很快便收到許多私信。
有平臺業內人士表示,在治理黑灰產方面,平臺在不斷升級治理手段。比如,加強對違規內容的識別和治理。包括通過大模型、人工審核等方式,加強違規內容特征識別、賬號特征識別,不斷升級治理策略、內容推薦策略,降低相關內容在平臺內的發布率、推薦率。
“黑灰產的一個明顯特征就是會把用戶導流至私域場景,進而提供違法違規服務。”該人士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平臺也在加大力氣識別“站外導流行為”,進而判斷是否為灰產,進行治理。對于聚類特征明顯的違規內容/賬號,平臺也會把有效的線索提供給有關部門,爭取形成對違法違規人員的實質性案件打擊,斬斷源頭;治理團隊也會定期梳理用戶提供的舉報線索,針對一些聚類性問題或典型黑灰產特征,升級治理策略。
建議
開通教育類騷擾信息快速舉報通道 對教育類應用開展專項檢查
“自孩子初三的寒假開始,就不斷接到教培機構和學校的騷擾電話,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同時,我作為小學校長,看到不少家長也遇到相似的情況,我更能理解其中的風險。”身為今年中考家長,頻繁接到突如其來的招生、學科培訓電話,廣州一小學校長張宇(化名)既擔心信息泄露背后的安全問題,又不得不花精力應付。
張宇向南都N視頻記者提供自己收到的部分騷擾短信。
因此,他建議,除了教育部門和學校應及時排查學籍系統、教學管理類APP的數據安全漏洞,監管部門可以聯合通信部門,開通針對教育類騷擾信息的快速舉報通道。針對個人信息的泄露,必須溯源落實到泄密的人、流程和節點,接到舉報后監管部門及時核查。對違規宣傳的機構和學校,還可按“縮減招生計劃甚至取締資質”來處理,形成震懾。
胡國勝也有類似看法,認為教育部門要加強源頭管控,定期開展內部排查。同時,他建議,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教育類APP開展專項檢查,如發現其泄露個人信息APP,可責令其下架;網信部門進行技術賦能,推行“網絡安全指數”評價,將平臺治理成效納入企業信用評級;公安部門采取打擊措施,大力偵查辦理侵犯個人信息的案件,保護個人信息。
“在監管方面,相關部門要嚴肅處理收集、濫用個人信息的教培機構或個人;在宣傳方面,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廣大學生、家長進行提醒,注意個人信息的保密。”胡國勝說道。
處于中考季的考生和家長如遇到類似信息泄露情況,張宇建議,接到騷擾電話后可以記錄對方信息,如機構名稱、宣傳內容,方便后續進行舉報;平時注冊學習類APP時,要多留意權限設置,非必要不提供孩子成績、報考意向等敏感信息。
“說到底,中考本是孩子成長中的重要節點,家長和學校都希望孩子能在安心的環境里選擇未來。把信息安全的‘門’守好,才能讓家長少些顧慮,讓招生環境更干凈。”張宇說道。
對策
建立行業黑名單及信用懲戒機制
“對教培機構濫用個人信息的行為,建立行業黑名單及信用懲戒機制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這既是彌補法律懲戒威懾力不足的重要手段,也是規范行業秩序、強化源頭治理的關鍵舉措。”
盧瓊還提到,法律處罰側重“事后追責”,黑名單與信用懲戒側重“事前預防”和“事中監管”,二者結合可構建“懲處—公示—限制—修復”的全鏈條治理體系,既讓違法者付出法律代價,也使其在商業競爭中難以立足。
原因在于,教培機構濫用信息往往具有持續性、隱蔽性,部分機構可能在受罰后換殼經營、重復違法。黑名單機制可通過跨部門信息共享,將違法機構及其關聯主體納入“重點監管名單”,從商業生存層面形成持續約束。
在她看來,教培行業高度依賴家長信任,信用污點對其招生、品牌聲譽的打擊遠勝于單次罰款。例如,將濫用信息的機構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家長可通過官方渠道查詢機構信用記錄,形成“失信即失客”的市場倒逼機制,迫使機構主動規范信息使用行為。
采寫:南都校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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