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7月25日,生物股份[600201]近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張翀宇、總經理張競、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彭敏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出具的《警示函》(〔2025〕15號)。
經查,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研發費用資本化核算不準確。2023年公司個別研發項目尚未達到資本化時點,相關支出通過計入“開發支出”科目進行資本化。該事項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八條、第九條相關規定,影響了相關財務信息的準確性,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
二、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依據不準確。公司在核算對國亦生命科技(廊坊臨空自貿區)有限公司和北京久陽智慧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資收益時,根據被投資單位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計算。該事項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影響了相關財務信息的準確性,違反了《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
三、訴訟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在2023年年報“或有事項”中僅披露與遼寧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訴訟事項,未披露一審敗訴事實。該事項違反了《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相關規定。
內蒙古監管局決定對公司及上述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彭敏,曾任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員、審計經理,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代表處資深財經經理、代表處財務總監。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任金宇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財經管理中心副總監,2022年6月至今任金宇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財務總監,2023年1月18日至今任金宇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彭敏已積累約2年6個月上市公司董秘工作經驗,無董秘崗IPO及完整再融資項目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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