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發布關于2025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為2024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涉及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新增養老金將于2025年7月31日前發放到位。
在調整辦法上,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首先是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7元,體現了對所有退休人員的普惠性關懷。
其次為掛鉤調整,這一部分分為兩個層面。一方面,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進行調整,每滿1年每月增加0.53元,其中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另一方面,在此基礎上,每月再按本人2024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0.46%計算增加,這種調整方式兼顧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此外,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對特定人員進行適當傾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有不同程度的額外增加: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增加2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增加3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的增加40元;年滿90周歲的增加50元。同時,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若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將補足到該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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