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當地時間7月25日,泰國軍方發言人就柬埔寨方面指責泰方使用集束彈藥一事作出回應。
△泰柬邊境地區
他表示,泰國陸軍在軍事行動中使用此類彈藥,是基于戰術需要,用于打擊軍事目標,以提升打擊效能。這類彈藥在主彈頭命中目標后,會釋放出多個子彈藥連續爆炸。需強調的是,這類彈藥并非“人員殺傷地雷”,且在使用后不會對平民造成長期殘留危害。
至于《禁用集束彈藥公約》,雖然該公約禁止締約國使用、生產和儲存集束彈藥,但對泰國并無約束力,因為泰國并非該公約的締約國。
泰國軍方重申,泰方一切軍事行動均遵循“相稱性原則”,集束彈藥僅用于提升軍事目標的打擊效率,不針對非軍事目標使用。(總臺記者 宋煥鈺)
編輯 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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