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記者 羅娜
近年來,多地爆出酒店、民宿偷拍事件,為何偷拍行為屢禁不止?其中偷拍攝像頭的泛濫便是一大誘因。殊不知非法生產、銷售偷拍設備其行為已觸犯法律。近日,江西省贛州市安遠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相關案件。
【案件回顧】
2023年3月,謝某某在網上發現一種排線、可通過手機遠程監控等類型的攝像頭受到市場歡迎,覺得這是一個“商機”,便通過微信與上家聯系購買此類設備,并通過網絡平臺銷售給他人,若是買家要求具有隱藏功能的攝像頭,謝某某便將監控攝像頭設備改造安裝至充電寶、排插線、插座中等。
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謝某某銷售此類監控攝像頭約200余個,非法獲利約2萬元。經鑒定,該設備屬于竊照專用器材。
經法院審理認為,謝某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依法對其判決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人民說法】
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屬于國家嚴格管理的物品,無論出于牟利目的還是個人興趣,任何未經許可的生產、銷售行為均屬違法。公眾需提高警惕,切勿購買、使用此類非法器材,同時,法官也提醒廣大經營者,務必嚴守法律底線,合法經營,切莫因一時之利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終將付出沉重代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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