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見習記者 王宇翔 法治日報記者 文麗娟
近期,廣東深圳美×口腔等口腔診所接連“跑路”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患者不僅損失巨額預付款,更因治療中斷面臨健康損害。
如何遏制這一亂象,切實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權與財產權?《法治日報》記者采訪了多位醫療監管及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專家,從制度設計、監管強化、責任追究及風險防范等多維度提出具體建議,呼吁構建更嚴密的防護網。
資金失控退出失序
受訪專家一致認為,當前一些口腔診所“跑路”頻發的核心癥結在于預付資金缺乏監管和退出機制存在真空。
“動輒數萬元的預付款項直接進入診所賬戶,無疑增大了商家‘卷款跑路’的風險。”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一針見血地指出。
他建議,必須盡快建立健全預付資金安全保障機制:
銀行資金存管。要求醫療機構在指定銀行開設專用存管賬戶,患者預付款按實際治療進度分批劃撥給診所。
商業保險托底。探索設立專項險種,由診所投保,為患者預付款提供保險保障。一旦機構“跑路”,由保險公司賠付患者相關財產損失。
第三方擔保。引入有資質有能力的第三方擔保機構,對診所履約能力進行風險擔保。
陳音江說,可借鑒北京、上海等地方立法經驗或教育等行業的監管經驗,探索建立醫療行業預付式消費監管機制,明確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開展預付款業務機構的主體責任,以及預交資金安全保障機制,并設定企業合規經營風險預警線,對出現經營異常的自動報警提示等。
對于診所惡意失聯、逃避注銷責任的“跑路”行為,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邵穎芳認為,這暴露了現有退出機制在有效保護患者權益方面存在嚴重不足。“普通企業的破產注銷程序無法適應醫療機構的特殊性。診所關門,患者治療怎么辦?病歷資料去哪找?”
她呼吁建立針對醫療機構的特殊“有序退出”制度,核心應包括:
患者治療優先權。法律強制規定,機構歇業或破產時,必須優先保障未完成治療患者的后續醫療安排,確保治療的連續性。
醫療記錄強制保全與移交。要求機構在歇業前必須將患者完整病歷(電子或紙質)移交給衛生健康部門指定的中立機構或患者指定的接診機構,確保治療信息不丟失。可利用現有電子病歷系統實現授權移交。
責任醫師后續義務。明確主治醫師在機構關閉后,有法定義務協助患者完成治療過渡或病歷移交。
預付款清算優先。在破產清算程序中,患者的未消費預付款應享有優先清償權。
股東責任亟須強化
針對近期出現的“診所A‘跑路’—關聯診所B接盤—診所B二次收費后再‘跑路’”的“接力跑路”模式,邵穎芳提出必須建立閉環監管:
承接機構實質審查。衛生健康部門應對聲稱承接患者的機構進行嚴格審查,核查其資質、資金實力、過往經營信用(是否有拖欠工資、租金、醫療糾紛賠償記錄)。對有不良記錄的機構,禁止其承接轉診患者。
承接保障金制度。要求承接機構向監管部門繳納一定比例的保障金,作為其履行承接義務的擔保,待治療完成或妥善解決后退還。
嚴禁二次收費。立法明確禁止承接機構以任何理由,比如“材料升級”“方案調整”等,向轉診患者收取額外費用。確因客觀原因需更換更高價值材料的,費用應由原“跑路”機構(或其股東/責任人)承擔,患者無需支付。
三方協議備案。“跑路”機構(或其清算管理人)、承接機構、患者(或患者代表)需簽署明確治療節點、費用承擔(強調承接方不得收費)、材料標準和質量責任的三方協議,并向衛生健康部門備案。
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鄭雪倩則著重強調對實際控制人和股東的責任追究,“很多‘跑路’診所的股東利用‘有限責任公司’形式逃避債務,這是對患者權益的二次傷害”。
她建議:在特定情形下,如注冊資本顯著低于業務規模且與高額預收款不匹配、股東個人賬戶收取診療費、資金被轉移至關聯公司等,應依法否定公司獨立人格,追究股東對診所債務(包括患者預付款、賠償金等)的連帶清償責任;建立全國性或區域性醫療機構及主要責任人(法人、股東、實際控制人)信用信息平臺,將“跑路”記錄、重大債務糾紛、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其中,實現信息共享。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醫療機構設立需符合‘主要負責人’資質要求,診所‘跑路’對患者權益的侵害遠超普通商業糾紛,其責任主體不僅包括法人,更需穿透至股東層面。當前法律對股東責任的約束存在空白,需通過立法明確股東在資產轉移、出資義務履行中的連帶責任,并依托多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如信用黑名單、高消費限制等,構建‘法人+股東’雙責任體系,最終實現患者權益保障與醫療行業誠信經營的雙重目標。”鄭雪倩說。
鄭雪倩還認為,應當設立強制性的醫療風險保證金制度。
“設立強制性的醫療風險保證金制度可以約束企業自律,若出現診所‘跑路’問題,該筆保證金可以彌補一定的經濟損失,但是其設立存在一些現實問題。第一,我國目前沒有法律規定要求企業或醫療機構在設立時應當繳納風險保證金,我國診所實行備案制,要求診所在設立時繳納風險保證金顯然抬高了診所的設立門檻,不符合當前有關政策;第二,若要設立風險保證金,應當由國家立法明確,該筆資金設立在哪、由誰監管、如何監管等。”鄭雪倩說。
她還提出,可將信用評級與新設機構審批掛鉤,對失信者實施行業禁入;與醫保定點資格掛鉤;與銀行貸款掛鉤;與其他行業準入(擔任其他公司高管)掛鉤。應強化刑事責任追究,對“跑路”前進行突擊促銷、虛假承諾,明顯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經營者,公安機關應及時介入。
提升意識防范風險
受訪專家也向患者提供了降低風險的實用建議:
警惕高風險信號。“謹慎選擇頻繁更名、變更股權、短時間內擴張過快或負面輿情較多的機構。查詢企業信用信息,關注股東背景及關聯風險。”中國政法大學醫藥法律與倫理研究中心主任劉鑫說。
慎付大額預付款。“盡量避免一次性支付全療程高額費用。優先選擇按治療階段,如檢查、手術、戴冠分次付費的方式。對‘超低價促銷’‘限時優惠’保持警惕。”陳音江說,消費者一次性交費金額越高,或交費涉及服務周期越長,承擔的風險也會越高。
主動留存關鍵證據。劉鑫建議,務必簽訂詳細的服務合同,明確項目、費用、材料品牌、治療周期等。妥善保管合同原件、繳費憑證(務必索要發票或蓋章收據)。主動索取并備份核心醫療資料:初診方案、檢查報告(尤其是X光片等影像資料)、知情同意書、牙模照片等,這些是維權的重要依據。
優先選擇“醫生診所”,盡量選擇由資深執業醫生主導創辦并長期坐診的口腔診所。“這類診所往往更注重專業聲譽和長期發展,穩定性相對更高。而純粹資本驅動、醫生流動性大的連鎖機構,‘跑路’風險可能更大。”一位北京資深口腔醫生坦言。
關注官方預警信息。留意衛生健康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發布的關于醫療機構的消費提示和預警信息。
受訪專家指出,遏制口腔診所“跑路”亂象,非一役之功,需司法、行政、行業、社會多方協同發力。只有將“資金存管”“有序退出”“信用懲戒”“責任穿透”等關鍵措施,從建議層面盡快轉化為具有強制力的法律法規和監管實踐,并提升消費者的風險防范能力,才能有效堵住“跑路”漏洞,筑牢醫患信任的基石,切實守護好人民群眾的口腔健康與財產安全。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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