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龍江省司法廳與省高院聯合出臺《關于建立涉外商事糾紛訴仲調對接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推動涉外商事訴訟、仲裁、調解銜接更加流暢便捷,糾紛化解更加多元高效,法律服務更加普惠精準,積極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選地。
《實施意見》進一步健全訴訟、仲裁、調解有機銜接的涉外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優化程序銜接,為當事人提供更多可供選擇的糾紛解決方式,及時高效化解涉外商事糾紛,平等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全力構筑我國向北開放新高地,營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實施意見》遵循自愿、依法公正、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則,既尊重當事人對糾紛解決方式的自主選擇,又嚴格遵循國際規則與國內法律,同時通過優化流程降低當事人的時間與經濟成本。旨在充分發揮司法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中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暢通涉外商事糾紛解決渠道,合理配置糾紛解決的社會資源,切實加強訴訟、仲裁、調解的程序銜接,促進涉外商事糾紛實質性化解。
《實施意見》明確了具體適用范圍,進一步健全了訴仲對接、仲調對接、訴調對接的工作機制,指導仲裁機構與人民法院在仲裁保全、司法審查、裁決執行等方面強化協作配合,強調先行調解,加大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的支持力度。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和仲裁委員會之間要加強溝通交流,建立聯席機制,不斷提升規范化水平,形成優勢互補、銜接有序、高效便捷的涉外商事糾紛化解格局。(記者 蔡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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