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肇慶市端州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春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肇慶市委批準,肇慶市紀委監委對肇慶市端州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春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春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金;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日常監管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春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肇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肇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陳春生開除黨籍處分;由肇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終止其肇慶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端州區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資料來源 清風肇慶
◆二審 王雯倩
◆三審 陳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