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信國安發布的2020年年報及一季報顯示,公司2020年實現營業總收入23.6億,同比下降32.6%,降幅較去年同期擴大;歸母凈利潤虧損26.3億,上年同期為648.8萬元,未能維持盈利狀態。2021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6億元,同比下降11.9%;歸母凈利潤虧損4453.6萬,同比下降14789.2%。
此前中信國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被證監會處罰60萬,目前正面臨大量股民索賠。中信國安于2020年5月1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2021年3月3日,中信國安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1年6月2日,公司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認定中信國安涉嫌存在如下違法事實:披露的《2009年年度報告》《2010年年度報告》《2011年年度報告》《2012年年度報告》《2013年年度報告》《2014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披露的《2015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
與此同時,因中信國安連續七年年報造假,虛假陳述違法行為長達十年,行為惡劣嚴重違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規,因中信國安違反行為持續時間長,目前通過向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遞交索賠申請的股民眾多,且大部分股民都符合索賠條件,預計后續還有更多股民會參與索賠。
尚未參與索賠的股民,可以自行查詢交易記錄,查看是否符合中信國安索賠條件。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暫定中信國安索賠時段為:在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之間買入中信國安,且在2020年5月18日之后賣出或持有中信國安股票并造成損失的投資者(最終條件以法院判決為準),可以委托程珊律師索賠;股民也可以在小程序“俞強律師”上提交申請信息。
雖然,在此次公布的證監會對中信國安擬處罰決定中,目前尚未涉及對審計機構的責任追究,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認為中信國安財務造假行為惡劣,在子公司財務數據出現重大不實的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仍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中介機構存在失責情形。在投資者訴訟索賠時,投資者有權選擇將中介機構列為被告之一。
截止至立案調查日,中信國安公司合并普通賬戶和融資融券信用賬戶約21萬戶,股價也迅速跌破3元/股。今年以來,中信國安股價維持在2元/股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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