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波是誰?
他是上海興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上海興閎則是泰禾集團全資子公司,為上海崇明泰禾大城小院的項目公司。
兩個月前,谷波剛剛卸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其依然因為一筆20萬元的執行案件,被法院列為被限制出境對象。
大城小院項目是一個建筑面積高達42萬平方米的樓盤,目前陷入停工爛尾境地。
除了上海興閎公司之外,谷波也曾擔任大城小院另一項目公司“上海禾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兩年前開盤售罄后,大城小院于2020年停工。目前,上海興閎涉訴債務1309萬元,上海禾柃公司涉訴債務164萬元,大部分為供應商起訴案件。
谷波僅僅只是擔任法定代表人,為項目公司行為負責,在泰禾集團內并無擔任更高具體職務。
但這仍然是一個明顯信號,即在泰禾債務違約涉訴過程中,法院第一次向泰禾方使用“限制出境”的措施。
限制出境并不是法院所有執行案件中的固定動作,出現以下情況才可能實施:
執行申請人申請,而法院覺得有必要;
被執行人抗拒執行,比如轉移財產,或對已經達成的和解協議毀約;
作為泰禾集團實際控制人,黃其森目前并沒有列為被限制出境對象,但其身上有數條失信被執行人記錄,如果申請執行人申請,黃其森出境也可能受到限制。
還有一個月,萬科宣布擬入股泰禾就一年了,但泰禾的債務重組進展緩慢。
這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宣告,泰禾很難被整體盤活,而萬科出人、泰禾出項目的代管模式,目前仍在探討醞釀之中。
對于泰禾和黃其森來說,“拖字訣”只會在債務泥潭中越陷越深。
諸多被執行人案件中,黃其森也違反了財產報告制度,即被執行人沒有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要向法院報告其一年的財產情況。
比起拖來講,黃其森當然有更多選擇,不能從上市公司重組成功,那就從非上市公司板塊開始重組。
在泰禾集團的母公司泰禾投資層面,黃其森擁有兩項重要的資產——美國醫療子公司阿萊恩斯和泰禾人壽。
阿萊恩斯此前傳聞以3-4億美元出售,泰禾人壽也傳以10億美元的價格出售,但兩項交易遲遲未落地,這導致了泰禾整體債務重組沒有重大利好突破口。
有意思的是,去年泰禾債務違約之后,黃其森本人就迅速卸任了泰禾人壽董事職務。
2017年中,泰禾投資以106港元收購了香港大新金融集團旗下的壽險業務,并更名為泰禾人壽。
目前,泰禾人壽中來自內地的董事有葛勇、封和平。這兩位都是泰禾集團的董事會成員,葛勇為執行董事、副總經理,封和平為獨立董事。
封和平曾任職于財政部、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摩根士丹利中國區、普華永道企業融資部高級顧問,目前還擔任多家公司獨立董事、董事。
一個多月前,封和平重新拿回了中國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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