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制作“日本兇宅試住”、“日本兇宅布局公開”等視頻的Po主越來越多(甚至還有相關電影)。出于獵奇心理,很多人都對這種所謂的“兇宅”產生了興趣。對此,一些海外置業者也產生了疑問:日本買房租房到底會不會選到兇宅?
日前,日本國土交通省匯總了因之前入住者死亡等心理上有瑕疵的所謂“事故物件”的方針方案。確定為,“在殺人或事故死亡的情況下,如果已經過去了3年,在租房時就沒有告知義務了”。這是日本國首次提出的告知義務相關基準,可以使日本房產的租賃經營變得更加容易。
日本國土交通省在2021年6月18日截止的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總結出了最終的方針。要點如下。
一、方針是面向不動產業者的。
二、對象為一戶建、公寓等住宅。
三、除了起居室之外,還包括陽臺、走廊、電梯等日常使用的公用部分。
四、鄰接住戶、前面道路等為對象外(今后也將討論如何處理)。
五、殺人、事故、火災等死亡情況為告知的對象。
六、租賃物件時,過了3年就不需要告知。販賣物件目前不限定時間。
七、告知的是發生時期、場所、死因。
八、衰老、病死等自然死亡的情況不需要告知。
九、遺體被放置很長一段時間,進行特殊清掃的情況下,需要告知。
十、3年內,發現時期與出現臭氣、害蟲等情況也要告知。
據悉,3年的期限是日本國土交通省根據至今為止的判例和實務來決定的。另一方面,沒有告知義務的是包括衰老、病死等自然死亡的情況,這些都屬于可以預測的事情。日本國土交通省認為“對購房者和租客的判斷,產生重要影響的可能性很低”。
不動產業者即使不遵循方針,也不會馬上被追究違法行為。但是,在發生糾紛的情況下,行政廳將親自前往監督。有相關業者感嘆道:“明確3年這個易懂的基準是有意義的。雖然之前曾有過審判案例,但是日本國土交通省沒有給出標準,所以并不能很快穩定糾紛。現在經營房屋租賃事業就清楚多了,這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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