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體育局、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廳聯合印發《關于開展2021年河北省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此次申報工作以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不斷滿足體育消費需求為目標,培育一批主題明確、綜合實力強、具有示范輻射作用和有一定影響力的體育旅游示范基地。不斷推進體育與旅游深度融合、相互促進,激發新動能、形成新優勢、實現新發展,更好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通知指出,河北省體育旅游示范基地是體育旅游融合發展的重要載體,是擴大體育旅游消費、融入新發展格局的重要途徑。各市要充分認識培育河北省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的重要意義,建立順暢溝通協調機制,做好項目培育和儲備,加強申報組織工作,精心遴選、慎重推薦,加大對示范基地的宣傳推廣力度,更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體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按照認定工作方案嚴格推薦申報程序,做好河北省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的組織申報和推薦工作,每市推薦2-3家示范基地。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體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需于11月20日前報送四份紙質申報材料,申報材料電子版采用PDF格式,和圖片、視頻一并發送至郵箱hebsportjc@163.com。
此外通知還明確了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的申報條件,申報河北省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的相關單位至少應具有以下條件:
(一)體育旅游設施及公共配套設施完善,能夠滿足旅游者的運動體驗需求;體育器材、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并定期維護保養,有具備從業資格的體育項目從業人員和醫療救護人員。
(二)已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特種設備檢驗、消防、衛生許可等,安全管理機制和措施完備,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三)體育旅游業務經營狀況、經濟效益良好,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輻射帶動作用強,年接待量達到一定規模,吸納本地勞動力就業明顯。
(四)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
(五)近一年舉辦過1次以上市級以上大賽事活動。
(六)具有便利的交通條件,配備規范的停車場,環境整潔,衛生良好,周邊有配套的餐飲、住宿、購物、娛樂等旅游服務設施。
(七)管理或運營主體近三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無安全責任事故,無不良誠信記錄,能較好地處理游客的咨詢、預訂、投訴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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