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上海寶山萬達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因電力價格違法行為被寶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約27.45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自2018年1月起,當事人寶山萬達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在向寶山萬達廣場1-4號寫字樓全體業主轉供電過程中,涉嫌以高出國網上海電力公司的電價加價收取電費。最終,涉事公司被處以27.45萬元罰款。
我國早已對物業加收電費的行為明文禁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規定,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市場監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費用,可以并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
但由于違法成本低,監管舉報力度不夠等原因,仍常常出現物業向用戶加收電費的現象。
去年12月,SOHO中國物業涉嫌在負責終端用戶的電費代收代繳過程中存在加價多收電費。被上海多地市場監管部門罰款合計約8664萬元。
今年1月4日,上海寶龍商業地產管理有限公司同樣因電力價格違法,被罰約36.49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9 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間,當事人對曹路寶龍廣場累計191家商戶多收電費達182.43萬元。
物業公司加收轉供電費的情況屢禁不止,背后或與部分商戶流動、更換頻率較快有關,因此有些商戶沒被及時告知電費收取標準。
對此,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李毅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建議,可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形式及時告知商戶電價等公共服務最新收費標準。
行政法學專家、四川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熊宇則表示,同時適當提高違法違規截留政策紅利者的違法成本。比如對于亂收轉供電費者,不僅罰款,還可以將其納入黑名單,對其融資資格進行限制等。
也有電力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要徹底解決轉供電收費問題,從長遠看,關鍵是要要加快‘一戶一表’改造,實現電費直接收取,讓轉供電現象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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