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街上流行皮西裝。
公司里的時髦女子梳著清湯掛面頭發,高領或淺領的羊絨衫,搭一件皮西裝,下穿緊身牛仔褲或西褲,像風一樣走過。
看上去很帥很酷!
迅速的,各部門的美女們幾乎人手一件。
我只是欣賞著她們穿上皮西裝的樣子,自己卻并沒有打算買一件。
覺得自己的穿衣風格呢,和帥氣酷酷渾身不搭界。
我喜歡溫婉端莊的穿衣風格,黑色藏青灰色咖啡的羊毛裙,搭一件軟呢小外套,似乎更適合自己。
皮西裝,皮裙,好像并不適合我。
中午吃飯時,公司里的時尚美女小麥穿著加長修身的皮西裝,腳蹬高跟長統靴,又洋氣又摩登,笑嘻嘻走過來說梅子姐,大家都穿皮西裝,你怎么不穿呀?阿是做人家嫌價錢貴啊?
小麥說西裝是女性自由的單品,時尚美女都紛紛穿上了身,梅子姐經常去大場合,不考慮考慮?
我笑嘻嘻回道,喜歡是喜歡,看你穿上皮西裝那真是一個酷啊!但是呢,關鍵是我身材不來事,氣質也駕馭不了啊!
時尚就是能把99%的人穿著都很丑的衣服,穿得很美,像皮西裝這樣的衣裳也只有你小麥穿得傾國傾城,因為你有這種能力,這就稱為時尚駕馭力。
小麥笑得花枝亂顫:梅子姐啊,難怪人家都說你大才女,說得真好!
小麥又熱心地說:不試哪曉得合適不合適?要不明天陪你去店里試試?
小麥的人生格言就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她說她除了媽媽和人民幣誰也不相信,衣裳如男人,不試怎么知道合適不合適呀?
據說曾經有一個穿大牌皮西裝的男人選別墅時順便看中了美貌的售樓小姐小麥,各種示好,小麥說要試試這個人的誠心,那種口氣比力氣大,實則上一毛不拔的鐵公雞男人門也沒有!
據說試過第二個回合那個男人就落荒而逃了!小麥撇嘴道:什么大款,就是一個穿皮西裝的癟三!
我沒有興趣去試穿皮西裝,心里呢,是感覺皮西裝不一定適合我,價錢確實是貴了,好幾千塊錢,夠買一個平方的房子了。
我仍然穿著往日的衣裳,并不覺得落伍,也不羨慕,倒覺得為什么一流行什么,大家都會一涌而上呢?明年還會流行皮西裝嗎?
回媽媽家,我媽告訴我鄰居婆婆與媳婦為了買皮衣裳吵架。媳婦愛美,始終領導單位里的時裝新潮流,街上流行皮西裝,她眼睛都不眨一下子買了兩件,回家后衣裳吊牌讓婆婆看到了,節儉慣了的婆婆看到一件小小的皮衣竟然要她兩個月的退休工資,又心疼又生氣,想到媳婦在家里又不交生活費又不做家務,按捺不住怨氣就爆發了!
媳婦也委屈,又沒花婆婆的錢,買件衣服也要管?
吵得不可開交。
我媽說,皮西裝蠻挑人的,穿了也不好看。梅子你要買就買風衣式,帶個狐貍毛領,貴氣。
貴什么氣呀?我說媽媽,那年流行皮大衣,買了一件墨綠色的,帶了一只大大的狐貍毛領,價格很貴啊,其實一點也不實惠,單皮衣,冷天穿凍得要死,天熱點又一只大毛領伏在脖子上,太難受——我才不會再買什么皮衣服呢!
但是后來呢,我也穿上了一件黑色的皮西裝,板板正正,沒有什么樣式的。
乃是某人出差時幫我買的;,千里迢迢帶回家。
某人說,他晚上無聊逛商場,看到皮衣柜臺里的柜姐穿著一件黑色的皮西裝,覺得蠻好看。尺寸么,因為柜姐與我身材相仿,于是就拿了她身上穿的尺碼。
想起來,我的兩件皮衣都是這個人買的,而且是他自作主張買下的。都蠻貴,而他自己呢,卻從來不舍得買貴的衣服。
至于衣服好不好看,據這人說他的眼光是第一流的,挑的妻子與衣裳品味俱佳。
這話說得我如沐春風,第二天就穿著皮西裝上班去了。
那一陣子天天往工地上去,我套著黑不溜秋的皮西裝,穿著高領毛衣,厚厚的牛仔褲,拎一個大包,像一個女工人,感覺倒利索。
皮西裝除了不好看,優點蠻多的:沾上灰塵,用濕巾一擦就干凈了,有時下點小雨,像穿了一件雨衣,黑色又耐臟,很適合忙忙碌碌的我。
有一次也是穿著皮西裝,和設計院的王工一起去蘇州辦事情,午飯后經過一處梅林,心生歡喜,于是去梅花叢中走走,王工用他新買的索尼卡片機幫我拍了幾張照片。
如今皮西裝早已不穿了,幫我拍照的王工也各自天涯沒有了音信,這天無意間翻到老照片,看著傻傻的自己,想起那年皮西裝舊事,像回顧了一幕人生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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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太湖梅子,江蘇省作家協會會員,無錫市錫山作協副主席,《今日頭條》青云計劃獲獎者,著有《人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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