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老百姓法律意識的提高,當遇到糾紛時一定都會想到律師,因為律師懂法律,了解訴訟程序,可以幫助處理很多問題。但是請律師的時候,得把眼睛擦亮了,弄不好請來的可能不是“李逵”,而是李鬼。
近日,有梁姓女士向筆者咨詢稱,自己母親因為交通事故在市區某醫院住院治療時,有一女孩子向梁女士遞送一張名片,并自稱是律師助理,能幫助梁女士母親維權,如果請她,不但可以保證梁女士母親在傷殘鑒定時構成傷殘,還不需要先支付律師費,百分之百打贏官司后再給予10%的費用……
社會見識廣泛的梁女士看該律助理把自己吹得如此神通廣大,反而覺得與現實不符,于是想起律師朋友的筆者。
隨后,梁女士把該“律師助理”名片及法律服務合同通過微信發給了筆者,名片上印著“XXX法律服務公司xxx律師助理”。筆者看后當即告知梁女士,既然是律師助理應該是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人員,不會存在于法律服務公司;根據我國《律師法》規定,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是不能以律師的名義從事法律服務的。目前市場上存在一些法律服務公司,有一部分人是以律師身份在從事法律服務。
需要提醒的是:任何在湖南省執業的律師,都可以通過《湖南法網》(http:∥hn.12348.gov.cn)“律師服務”欄查詢,快速辨別律師真假。
最后,如果你在需要法律幫助時應到正規合法的律師事務所咨詢;在辦理業務時,可要求對方出示《律師執業證》查驗,確認后再由律師事務所與其簽訂委托合同。同時筆者建議,為避免不必要的煩惱,盡量不要去找所謂的法務公司處理自己的法律問題。(文/許小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