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真是讓人琢磨不透,有的人為了愛可以放棄一切,甚至為了愛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而有的人因為愛從一個樂天達觀的人,變成了狼狽不堪。所以“愛”既是浪漫的,也是殘酷的。這位52歲的張姨因為愛上了一個26歲的小伙,每天丟了魂似的,失去理智,連親人都勸不住,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來自張姨的自述:
我的名字叫張情情,可能是因為我名字有兩個“情”字,所以我是一個比較深情的人,要么不愛,要么徹底去愛。年輕的時候我是一個人見人愛的黃花少女,毫不夸張的說當時追我的人可以坐滿小飯館,而我對他們卻沒什么感覺,我始終相信著緣分。
在25歲那年我遇到了真愛,也就是后來的老公,他當時非常帥氣,人也高大,第一次見面我就深深被他打動,和他認識了三個月就開始交往,后來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成家生兒,和自己愛的人過得沒有任何事情能比這更幸福快樂。
我以為我們這樣過一輩子,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可不想發生的事情還是發生了,他在45歲那年因病魔的折磨走了,對我來說這簡直就是晴天霹靂,一度讓我也想跟著走的想法,可想想還有兒女,還是于心不忍。
老公走了之后,,很多優秀的同齡人都追過我,被我一一拒絕,可能是我要求高,喜歡好看的,也可能因為我有后怕,老公的離去對我來說是一種永久的痛,始終不敢再愛上別人。直到那個人的出現,打破了我堅定的內心,讓我冰封已久的心再次綻放。
這天,我一如既往的到熟悉的檔口買豬肉,發現這個檔口換了一個帥氣的小伙在賣肉,我年輕的 時候本來就是個花癡,見到帥哥不由自主的心動,或許是我忍耐了太久,頂不住寂寞的心,對帥氣的小伙些許會被吸引。于是我每天都指定這個檔口買菜,與其說買菜不如說過來和小伙制作講話的機會,小伙也很識趣,和他聊天總能逗我笑,一來二去的我漸漸對他的喜歡更深入。
不久我便加了小伙的微信,聊了一段時間,逐漸我也發現他挺喜歡和我聊天的,他生日那天我給他送了一臺全新手機,他開心極了,對我非常感動,我也趁這個機會約他一起逛公園、吃飯,他沒多想就答應。
長久下去我們最終成了情人,而從買菜到朋友到情人,用了半年時間,我非常開心能和這么帥的小伙戀愛,大大滿足了我心里的虛榮心,當然代價我也明白,用金錢換取來的愛情。雖然我知道他在乎的是錢,但是我非常樂意,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我愿意付出所有。
自從我們一起之后,他向我要錢越來越多,從每個月1萬到每個月5萬,現在開口要10萬,對于家庭條件優裕的我自然不會在乎這些,但是在旁人看來我就是一個被愛情沖昏的“肥肉”,我并不在乎他們怎么說,做我喜歡的事情,甚至覺得他們在妒忌我。
只要不失去他,我花再多的錢都在所不惜,這就是我的愛情觀,不能得到他的心,也要得到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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