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劉建豐,潘英麗
發表于《財經研究》2020年第5期,原文16千字
長摘要
中國土地制度、家庭購房偏好和新房生產函數均不同于歐美等國,作為從宏觀視角研究中國房地產經濟的起點,需要利用中國數據校準或估計出一個參數更可信的新房總量生產函數。因此,本文基于一個含兩個生產部門的動態隨機一般均衡(DSGE)模型,嘗試做了此項工作。
由于并不關注中國宏觀經濟與房地產經濟的短期波動,所以本文在校準或估計這些結構參數時并無必要建立一個考慮貨幣信貸金融部門和各種名義摩擦的大型且復雜的DSGE模型。為此,本文遵循國內外總量生產函數估計的通行做法構建了一個不考慮金融和名義摩擦因素的基本面(Fundamental)模型。本文的小型模型主要包括新房生產、一般產品生產、家庭、投資品、土地轉賣商和政府共六個部門。
基本面模型的估計發現,全國新房生產中的土地份額為23%;資本份額為67%;勞動份額為10%。顯然,這一結果與Iacoviello和Neri(2010)關于美國新房生產函數中的資本、土地及勞動份額分別約為20%、10%和70%的差距巨大,因此,我們不能直接借用美歐等國新房生產函數中的結構參數。相比較,在京滬等一線城市的新房生產成本中,土地接近三成;實物資本略超五成;勞動為兩成。由于資本在國內基本可自由流動,京滬等一線城市的土地和勞動力價格比全國的更貴,因此新房生產中的土地和勞動份額比全國更高的估計結果是合理的。另外,中國家庭對京滬等一線城市的房產需求偏好參數約為1.09,明顯大于全國平均的約為0.84。
若認為模型設定基本正確,那么中國房地產部門統計數據就可能存在系統性偏差,而且全國平均比京滬等一線城市更嚴重。初步估算的結果顯示:全國和京滬兩城的新商品房銷售額分別系統性瞞漏報約8%和3%;土地購置費分別瞞漏報約23%和6%;而房地產開發投資分別虛重報約28%和23%。
基于基本面模型的模擬分析,本文強調,對當前的土地供給,應進行“分城施策”:三四線城市在短期應適當減少土地供給以穩定地價和房價;而一二線城市在長期應盡量增加土地供給以降低地價和房價。2020年3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顯然這更有利于地方政府實施本文論證的“分城施策”建議。
本文研究方法上的貢獻是提供了一個在統計數據可能存在系統性偏差情況下的DSGE模型參數校準和貝葉斯結構估計方法,這填補了國內外相關文獻的空白,因此該方法也可用于在DSGE框架下研究統計數據質量稍差國家的宏觀經濟問題。
資料來源
《產業經濟學年鑒2022》
China Economist (中文刊名:《中國經濟學人》)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主辦的面向全球發行的中英文學術期刊。China Economist創刊于2006年3月,始終致力于向全球傳遞中國經濟學與管理學最前沿研究進展,搭建中外學者相互交流的學術平臺和研究陣地,向全世界宣傳能夠代表中國人民根本利益訴求的研究成果,促進國外讀者更好地了解中國,不斷增強我國的國際影響力和國際話語權。《中國經濟學人》先后被EconLit、EBSCO、ProQuest、SCOPUS等全球主流、權威數據庫及索引系統收錄,入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AMI),是“代表我國人文社會科學英文刊最高水平”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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