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中日雙方舉行了一場官方性質的會晤,期間,針對日本近期在臺海問題上咄咄逼人、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借用日本沖繩打了個比方:“如果中方說沖繩本來是屬于中華文化圈的琉球國,要讓沖繩獨立,日方會作何感想?”這個比方令日方大受刺激,一位與會的日本議員急得趕緊表態說:“(沖繩)絕不會獨立。”
沖繩,舊名琉球,歷史上從明代洪武年間開始,琉球國主動向明朝中央政府進貢,由此成為中國的藩屬國,直到清光緒五年(1879),日本強占琉球群島,改名為沖繩。
從歷史的視野看,中國人的確有理由對沖繩(琉球)懷有特殊的感情。在琉球作為中國藩屬國的五百多年時間里,琉球向中國進貢是象征性的,出于一種誠心尋求中國保護的姿態,而中國回饋給琉球的,則是像大海一樣的贈予,物產援助、技術輸出、人口支援、制度冊封、政治保護等,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照料,某種意義上,明清時期的中國就是琉球國的監護國。
清咸豐年間(1851年2月-1862年1月),是清政府照例對琉球國實施“保姆式”監護的最后十年,因為從同治年間起(1862年2月),隨著日本的步步緊逼,清政府逐漸失去了對琉球國的影響力和控制力。
在日本強占琉球以前,福州口岸是中琉往來的必經之地,因此福建官府被清政府指定為管轄琉球事務的全權機關,相當于琉球事務“外交部”,一切中琉往來船只和人員須經閩浙總督、福建巡撫、福建布政史等向上奏請和批示后,才能出入關。
以琉球朝貢船為例,正常情況下,它們在福州口岸入關,履行前述手續后,才能繼續沿陸路或水路北上,直至抵達北京。但由于受臺風等影響,琉球船只經常偏離方向,漂至其他地方如廣東、浙江、山東等,如果是朝貢船,各地一般也允許它們入關過境;而若是難民船,則一律護送至福建,讓它們從福州出關回國。
窺一斑而見全豹,今天的我們,回顧考察咸豐朝清政府對琉球國事務的管理檔案,就能感知得到,明清中國對琉球的保護,可謂事無巨細。
清代琉球國圖
以下斷續摘錄清代咸豐年間有關琉球事務的官方檔案。
咸豐元年(1851年)2月:“著禮部傳諭琉球使臣已交徐廣縉查辦英人在琉事上諭。”咸豐元年(1851年)3月:“著徐廣縉隨時察看情形勸諭英人自琉撤回事上諭。”
眾所周知,在清代中晚期,廣東口岸是西洋船只入境中國的主要關口。根據上述檔案,可知有一批英國人擅自闖入了琉球國,他們是英兵還是商人,檔案未載明。而中國是琉球國的宗主國、監護國,有責任保護琉球,因此由時任兩廣總督徐廣縉,出面查辦英國人擅闖琉球事宜、勸說他們離開。
但彼時清政府顯然拿英國人沒什么辦法,徐廣縉所謂的“查辦”只是例行公事發函勸告,擅闖琉球國的英國人不予理會。這一拖就是兩年,直到咸豐三年,廣東巡撫葉名琛繼續敦促英國人離開琉球島。
兩廣總督徐廣縉、廣東巡撫葉名琛聯名題匾【拔魁】
咸豐三年(1853年)6月:“著葉名琛等再向英人開導英人久羈琉球事上諭”。
看到沒有,清政府廣東方面處理英國人擅闖琉球國事宜,從先前兩廣總督徐廣縉的“查辦”,生生拖到了兩年后廣東巡撫葉名琛的“開導”。顯而易見,英國人不買清政府的賬,清政府也無計可施。
但清代中國政府對琉球國的保姆式監護,是事實存在的。
咸豐五年(1855年)6月:“兩廣總督葉名琛為送琉球國遭風難民回國日期事題本。”
這就很明顯了,廣東方面遇到了遭臺風影響漂流至廣東的琉球難船,已從廣東巡撫升任兩廣總督的葉名琛,親自處理了派人護送琉球難民回國的事宜。
我們再看福建方面,咸豐年間的閩浙總督、福建巡撫、福建布政史等,他們要處理的琉球事務就更多了,基本上是持續不斷。
時任福建巡撫王懿德題匾【進士】 1853年
咸豐三年(1853年)6月:“福建巡撫王懿德為琉球國貢船回國事題本。”
咸豐四年(1854年)2月:“閩浙總督兼署福建巡撫王懿德為琉球國遭風難民照例撫恤事奏折。”
咸豐四年(1854年)9月:“閩浙總督王懿德為琉球貢使暫緩進京事奏片。”
咸豐四年(1854年)10月:“著王懿德宣諭琉球貢使此次毋庸來京事上諭”、“閩浙總督王懿德等為琉球國貢使懇請仍準其入都事奏折。”
咸豐五年(1854年)7月:“閩浙總督王懿德為琉球貢使起程進京日期事奏折。”
咸豐七年(1857年)4月:“閩浙總督王懿德為琉球國貢船進口循例免稅事奏折。”
咸豐九年(1859)2月:“閩浙總督王懿德等為琉球國貢船尚未到閩籌議辦理事奏片。”
上述檔案僅為選錄,重復或類似的涉琉球事務,已略。由此可見,從咸豐三年到咸豐九年,王懿德從福建巡撫任上,一路提拔直到閩浙總督,從未間斷過處理琉球事務,涉及事務涵蓋了琉球國朝貢船往來、琉球難民撫恤處置、琉球國貨船免稅等各個方面。
類似的事務,所有清代福建“省級”以上官員都要經歷一大堆,因為他們是代表清政府管理琉球事務的主要官員。
咸豐四年(1854年)4月:“福建布政使慶端為琉球國貢使尚未抵閩不能依限到京事奏片。”
如前述,琉球國朝貢船正常情況下由福建入關,如果對方在特定期限內沒有抵達福州,福建“省長”即布政使必須及時報告。
咸豐七年(1857年)7月:“福建巡撫慶端為琉球國貢船回國事題本。”
咸豐七年的檔案表明,原福建布政使慶端早已升任福建巡撫,他處理的琉球事務也不外乎琉球國貢船往來事宜。
時任福建巡撫慶端題匾【州司馬】 1858年
咸豐七年(1857年)8月:“江蘇巡撫趙德轍為琉球國遭風難民護送赴閩回國事奏折。”咸豐八年(1858年)1月:“福建巡撫慶端為江蘇省送到琉球國遭風難民照例撫恤事奏折。”
檔案顯示,咸豐七年發生了琉球國船只遇臺風漂至江蘇海岸的事件,而江蘇巡撫按例將琉球難民護送到福建,福建巡撫慶端負責接洽處置:照例撫恤琉球難民,并于次年初送他們出境回國。
這一任福建巡撫慶端,或許是有史以來處理琉球事務最“輕松”的福建主官,所涉琉球事務不多,大概是因為時局混亂,英、法、俄、美等列強入侵中國,清政府無暇顧及琉球事務之故。
但清政府對琉球國的“冷落”并未持續多久,很快琉球事務又恢復了繁忙景象。原福建布政使瑞瑸(咸豐八年下半年接任福建巡撫)的名字,頻繁載入中琉關系史檔案。
時任福建巡撫慶端、福建布政使瑞瑸題匾【昭武大夫】 1858年
時任福建巡撫慶端、福建布政使瑞瑸題匾【州司馬第】 1858年
咸豐八年(1858年)9月:“福建巡撫瑞瑸為琉球國接貢船回國事題本。”
咸豐九年(1859年)8月:“福建巡撫瑞瑸為遣發琉球國船長行回國日期事題本。”
咸豐十年(1860年)3月:“福建巡撫瑞瑸為琉球國遭風難民照例撫恤事奏折。”7月:“福建巡撫瑞瑸為琉球國船長行回國日期事題本。”
咸豐十一年(1861年)5月:“福建巡撫瑞瑸為陳琉球國貢使緩期進京緣由事奏片。”6月:“福建巡撫瑞瑸為琉球國貢船到閩及貢使入京事題本。”10月:“福建巡撫瑞瑸為琉球國船回國日期事題本。”
同治元年(1862年)1月:“福建巡撫瑞瑸為進京道路阻滯懇將琉球貢物存儲司庫俟下屆匯同恭進事奏折。”
由上可見,清代福建大吏如閩浙總督、福建巡撫、福建布政使,是代表清政府主管琉球事務的主要官員,涉及事務包括但不限于琉球朝貢船往來、朝貢物資存儲運送、朝貢人員往返、琉球難民撫恤處置等,這也見證了歷史上中琉關系的特殊性。
從清同治年間起,中琉關系受到日本侵略勢力的掣肘和破壞。光緒五年,日本吞并琉球,對其強制改名為沖繩,至此琉球群島脫離了中國的懷抱。
如果,未來某一天,讓沖繩(琉球)回歸中華文化圈,您覺得可行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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