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整理自:紅星新聞
案情回顧
9月4日,楊迪在社交平臺發文稱自己的個人信息被泄露,由于被頻繁打騷擾電話,楊迪迫不得已換了手機號碼。同時從他曬出的截圖也能看到,他的身份證信息等個人私密信息都被公開,對此他求助網友:“大家看得出我這被泄露的信息是出自什么網站什么平臺嗎?這樣做真的不好!”
圖片來源網絡,侵刪!
得知楊迪個人信息被泄露的消息后,網友表示“好嚇人,怎么泄露的啊”,還有網友留言稱:“好無語,那這樣的話之前那個手機號綁定了好多東西都要一一解綁,好麻煩哦”,楊迪無奈回復:“巨麻煩”。
楊迪的個人信息泄露,不免讓人想到日前一則因泄露明星行程、隱私被判刑的新聞。
據報道,近日,廣東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通報,陳某、林某等8名被告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至九個月不等。據悉,自2019年起,陳某等5人利用職務便利,查詢及出售演藝明星行程信息或者居民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林某等3人則通過這5人購買這些明星信息并加價轉售,共獲利56萬多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筆者觀點
無論是明星還是普通人,個人信息都受到法律的保護。現在網絡科技越來越發達,人們生活中暴露個人信息的幾率也越來越高,不論是生活app,還是快遞單和外賣單,都可能會泄露個人隱私信息。甚至有些不法商家批量買賣個人信息,這更是于法不容。一旦遭遇個人信息泄露,輕則收到騷擾電話和短信,重則可能危及人身或財產安全。因此,一旦發現自己的個人信息被侵犯時,一定要及時做好證據的收集保存,并向相關機構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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