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格韜律師事務所主任楊紅偉律師承辦的五起重大商事再審申訴案件,實現成功糾錯,其中一起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的申訴執行監督案件(《強制執行中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行使》 編寫|最高人民法院 向國慧 葉 欣)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選編》第6輯典型案例。
每一個錯案從接案到糾錯,從實踐及科學的角度,一般都要經歷以下幾個階段:
1、前期接觸: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并全面調查案件事實;
2、錯案判斷:根據事實、現狀、國法、天理、人情等所有應當考慮的因素,進行全面的反復的權衡,判斷一個案件是否確為錯案,是否確有糾錯的必要;
3、錯案成因分析:根據背景信息、案件事實、案卷全部材料分析錯案的背景與法律成因 ,分析是枉法裁判還是事實或法律認識錯誤;
4、糾錯可行性分析:結合案件的特殊背景、現實、現狀等客觀情況,綜合分析判斷糾錯的可行性;
5、糾錯的路徑及機制分析:根據錯案糾錯時的司法體制機制等可以依法運用的全部要素,思考可能有效的糾錯路徑及機制;
6、路徑優化及持續博弈:錯案糾錯是一個動態變化和各方不斷博弈的過程,既要講方法論,也需要強信念,需要當事人及律師保持高度的合作與信任,具備克服巨大困難的毅力與堅韌,相互激勵,始終保持足夠理性,保持不懈思考,保持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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