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他真有罪,也該由法律制裁,怎么可以胡亂打死了之?”。
提起孫子李培衛的死,已年過80的老人李樹紅是淚如雨下,他怎么也沒想到,自己最有出息的一個孫子,會被人活活打死。
他更沒有想到的是,打死他孫子的人,竟然是3名警察,而且在接下來的2次庭審中,這3名警察,竟然都被法院給判無罪。
殺人償命,是中國人最樸素的價值觀,即便是自己的孫子犯了法,那也應該由法律制裁,怎么能就這樣不明不白的被打死就算了?
難道打死人的警察,就一點責任都沒有?
故事,還要從2004年說起。
李樹紅是云南曲靖宣威市西澤鄉馬嘎村村,出身舊社會,早年間讀過2年私塾,是家里最有學問的人。
因為他的兒子李加正和兒媳余冬蓮,都是文盲,他的4個孫子,也因家貧,基本沒讀過什么書。
其中文化最高的,就是二孫子李培衛,可也只上到小學五年級,就輟學回家種地了。
在十八九歲時,李培衛獨自一人去了宣威市打工,憑借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李培衛不僅隔三差五給家里拿些錢,自己也有了點兒積蓄 。
很有上進心的李培衛,并未因為錢包鼓了,就洋洋自得,反而想著掙更多的錢,徹底改變家庭面貌。
于是,他拿出部分積蓄,考了駕照,并與2003年,去給別人開出租車,開始“坐著”掙錢。
這個消息傳到老爺子李樹紅耳中,李樹紅是欣喜不已,在常人看來,只是開個出租車而已,但對于貧苦農家來說,這卻是改門換戶的機會。
畢竟,在2000年初,這個出租車司機,也算是個吃香的職業。
可惜的是,開出租車沒開多久,李培衛便是失業了,不僅如此,還被判了緩刑,這是怎么回事呢?
據他的家人說,李培衛的四弟,腦子有些問題,為了錢跑去偷別人家的黃牛。
在把牛偷到手后,就找會開車的二哥李培衛,讓把牛拉到更遠的地方去賣。
李培衛不知情,就幫忙了,然后,就成了“偷牛四弟”的從犯,四弟被判了半年,他則是判二緩三。
雖然丟了工作,但家人并未因此擔心李培衛,因為,在他們眼中,他是最有出息的一個孩子。
果然,2004年春節,他們便聽到了一個好消息,李培衛找到女朋友了,這讓一家子開開心心過了個好年。
大年剛過完沒幾天,李培衛便再次離家去了宣威市干活。
李培衛走后,老爺子李樹紅很想念這個孫子,很想知道孫子找到工作了沒有。
2004年2月7日,農歷正月十七,李樹紅正在院子里曬太陽,村公所的人突然急匆匆跑來找他了,告訴他他的孫子李培衛死了。
這個消息,對于李樹紅來說,無異于當頭一棒,他的兒子兒媳,更是不知所措,急的團團轉,只會不停的哭。
孫子死了,最先要鬧清楚的,當然是怎么死的啊。
原來,在2004年2月6日這天, 宣威市宛水分局接到一起報案,說是榕城糧管所出租樓二樓的住戶被盜了。
根據這個住戶的描述,警方懷疑,盜賊可能是住在三樓的租戶李興輝,于是,分局副局長便派高連友、彭文盛、周磊三名年輕干警,帶著傳喚通知書去抓人。
很快,他們便來到目的地,并且敲開了房門,房間里果然有一個年輕男子。
看到這人后,高連友便對此人進行盤問,問這人是不是李興輝,這人回答是。
于是,拿著傳喚通知書的周磊,便讓這人簽字,可看到傳喚通知書,這人卻改口了,說自己叫“陳力”,不是李興輝,拒絕簽字。
剛才問,他說是李興輝,現在又“改名”了,擱誰誰不懷疑?
于是,他們有人去二樓,找到了失主,讓失主辨認三樓這個房間了,有沒有他們丟失的物品。
經失主辨認,煤氣罐、電飯煲就是他們家的!
于是,三人就決定,先不管這個人是李興輝還是“陳力”,先把他弄回警局再說。
于是,他們在傳喚通知書上寫下了“本人拒絕簽字”,六個大字。
見警察要抓人,這人慌了,拔腿就跑,三個民警立即跟了上去,想把他抓住。
跑了一段時間后,這人跑不動了,被3民警圍住,但他并未束手就擒,還在做頑抗,于是,雙方發生了搏斗。
以一敵三,結果可想而知,最終,這人被打倒在地,不能動彈,3民警才罷手,把他押往警局,這一過程,持續了大概十幾分鐘。
等到了警局,民警周磊讓他洗了臉,然后就送去了審訊室,因為要接自己女朋友,周磊離開了,是高連友和彭文盛審訊的這個人。
問過之后才知道,他的真名叫李培衛,不叫李興輝,也不叫陳力。
在審訊室,他們把李培衛給審訊到了凌晨2點,然后彭文盛將李培衛帶到值班室看管。
凌晨4點的時候,高連友來換班,見李培衛閉著眼睛坐在椅子上,也沒放在心上。
誰料早上9點多鐘,這個李培衛突然說胸口疼,他們給他吃了幾?!胺冶氐谩?,可十幾分鐘過去了,李培衛還是疼得死去活來。
沒辦法,他們把李培衛送去了醫院,但在醫院卻搶救無效死亡了!
這人死了,不能死的稀里糊涂啊,必須查出來是怎么死的。
在經過李家人同意后,法醫個李培衛做了尸檢,尸檢結論是“系外力所致創傷休克性死亡”。
就是說,李培衛是被人給打死的!
尸檢報告顯示,李培衛胳膊、腿和背部,有大面積的淤青,面積達到了9264平方厘米,而且他的頂額部頭皮下也有淤青,足見生前被打的不輕!
警察打死人,這可是大事件啊,可令人意外的是,當地警方并沒有立即采取行動,直到2個月后,這3名警察,才被采取強制措施,而且“強制”沒幾天,他們便被取保候審了。
更令人意外的是,這3名警察被起訴的時候,不是故意殺人啊,過失殺人啊之類的罪名,而是濫用職權罪!
他們怎么濫用職權了呢?那就是用膠木棍等工具對李培衛進行了毆打和“制服”。
然而,當3兇手被送上法庭后,這個濫用職權罪也沒有了,因為宛水分局副局長呂偉出庭作證了。
他說,這3名警察,是他派出去執行任務的,他們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有權利使用警械,即便是打死了人,那也是李培衛逃跑在先,是他先抗法的!
一個罪犯要逃跑,警察用武力制服,有問題嗎?一點問題也沒有,既然動武了,那會產生怎樣的后果,就不好說了,不是嗎?
在法庭上,雙方律師就3名警察是否濫用職權展開激烈討論,最終,法官也認為3名警察沒錯,判處他們無罪。
對于這個判決,李家人自然不服啊,家里活生生的人被打死了,兇手竟然不用受到一點兒懲罰?這算個什么事兒?
況且,他們抓的是李興輝,自家的李培衛不跟著去,有什么問題?
李培衛不跟著警察去警局,這當然沒問題,但是……他跑了啊,這一跑,問題可就大了。
每個公民,都有配合警察調查的義務,你跑什么?跑不就說明你有問題嗎?
那么這個李培衛,究竟有沒有問題呢?還真有,其實,他并不像他家人眼里那么“純潔”。
在李培衛村,有個“偷牛大王”名叫李樹培,創下了偷牛44頭的記錄,最后被警方給逮捕了。
2004年9月,這個李樹培供述,在他偷牛過程中,李培衛曾跟他,二人一起偷過16頭牛,是他的“好幫手”。
或許,這也是李樹培面對3名警察,選擇逃跑的真正原因吧?
不跑,帶回警局,頂多就是查出偷牛的事情,做幾年牢而已,這一跑,卻丟了性命,實在是得不償失。
這個李培衛的死,值得同情嗎?其實,也不太值得同情,誰讓他抗法呢?誰讓他不配合警察的工作呢?
也是因此,在二審審理時,這3名警察,依舊被判無罪,李家人唯一得到的賠償,就是1萬多塊錢的喪葬費。
當然,給他們家這個喪葬費,也不是說警察做錯了什么,而是出于人道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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