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的考古發掘,夏朝在考古學視域下的存續脈絡已經基本被理清,根據國家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2022年出版的正式報告顯示:位于河南偃師的二里頭遺址正是夏朝中晚期都邑。
那么這個所謂的“中晚期”究竟指什么時候,夏朝的早期都邑又在哪里呢?
根據考古學對同一族群文化遺存溯源的研究顯示:二里頭遺址為代表的二里頭文化,是在河南龍山文化(也叫王灣三期文化)基礎上,綜合了豫東造律臺文化、山東岳石文化、山西陶寺文化以及部分良渚文化因素而形成的。
其中:河南龍山文化是二里頭文化的主要來源之一,它以崇山為界,進一步區分為王灣類型(洛陽王灣遺址為代表)和煤山類型(王城崗遺址為代表),在早期時,兩大類型內部古城林立,軍事對抗特征明顯,但以煤山類型實力占優。晚期時,統合成為強大的河南龍山文化族群,并向豫南、鄂北及鄂西擴張,摧毀了三苗族群的文化遺存—石家河文化。
如果我們按照時間線把考古發現的文化變遷與史書記載的夏朝史跡進行粗略比對,會發現:
《史記》所記載的“禹為姒姓,其后分封,用國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尋氏、彤城氏、褒氏、費氏、杞氏、繒氏、辛氏、冥氏、斟戈氏”,對應的正是二里頭文化形成之前,以崇山為界的河南豫西地區古國林立、互不統屬的文化格局,而《墨子》記載的“昔者三苗大亂,天命殛之……禹親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又和河南龍山文化對湖北石家河文化的大規模征伐形成了對應。
此外,河南登封王城崗遺址曾出土了東周時期帶有“陽城”戳記的陶器,從側面佐證了“禹居陽城,今潁川陽城是也”的歷史記載。
在此基礎上,如果我們把考古學文化面貌對周邊的影響力作為判定標準,那么所謂的夏朝其實可以分成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河南龍山文化至二里頭文化一期(包括過渡期的新砦文化),這一時期并沒有一種考古學文化形成統攝一地輻射四方的影響力,換言之,這一時期的夏政權充其量只能叫“夏國”或者“夏后氏酋邦”。
第二個階段,是二里頭文化一期到二里崗文化早期(公元前1750年至前1520年),這一時期的二里頭文化呈現出坐鎮洛陽輻射晉冀魯豫多地的文化面貌,各地紛紛出現二里頭文化性質的二三級聚落城邑,比如鄭州西北的大師姑、新密市的望京樓、平頂山東的蒲城店、晉南的東下馮等處遺址,就是明顯的二里頭文化地方軍事城邑,拱衛著二里頭這個中心聚落。
這一時期的夏政權,才真正算的上是形成了一個廣域王權的政體結構,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認為的夏王朝。如此看來,無論是早期的“夏國”階段,還是夏朝階段,其核心區域基本都在河南。
但是,如果我們篤定夏朝在河南,那么另一處超級聚落—陜西的石峁遺址,又該如何定性呢?
不得不說,石峁遺址的存在,讓“夏朝在河南說”陷入了一個略顯尷尬的境地。因為從時間上來說,石峁遺址的絕對年代為公元前2300年至前1800年,同樣跨越了龍山文化時代并進入了夏紀年范疇,甚至石峁遺址還遠遠早于二里頭遺址,且與被譽為堯都的陶寺遺址存在更為密切的文化交流。
而古線粒體DNA研究顯示,仰韶時代晚期到龍山時代,陜北地區人群遺傳結構是連續的,這暗示石峁人群主要為本地來源。同時,石峁人群與同樣生活在龍山時代而非仰韶時代晚期的黃河中下游古人群,有著更為緊密的遺傳關系。更進一步,石峁人群與秦嶺淮河以北的現代北方漢族人群的母系遺傳關系比黃河流域其他古人群更緊密。
通俗點講,石峁人群并非此前所認為的北狄或歐亞草原族群等外來戶,而是土生土長的漢族老祖宗,早在仰韶文化時代就在陜北定居,后來還南下參與了華夏地區的基因構建。
從規模上看,石峁遺址總面積達到了驚人的425萬平方米,不僅是我國已知的史前規模最大的城址,而且全部為石砌城墻,修建有城門、角樓和疑似“馬面”等超級軍事防御工事,單就這一點,連已經進入王朝時代的二里頭遺址(總面積300萬平方米)也自愧不如。
在靠近毛烏素沙漠的陜北黃土高原耗費巨大人力物力修筑石頭城,說明了兩個問題:
第一,石峁人打算在此長期定居使用(符合都城性質);第二,石峁遺址所處的自然環境并不足以支撐石峁城內的資源消耗。據史料記載,從西周到清朝這近3000年時間里,一塊土地的連續耕種時間只有3年,3年之后地力基本耗盡,就需要休耕。
石峁地處年降水量300-500毫米且土地相對貧瘠的陜北地區,單靠石峁一座城池,顯然無法支撐長達500年的政權,所以,依靠附屬于石峁的下一級社會供養,就成了唯一選擇。
而事實上,在以石峁遺址為中心的毗鄰地區的確發現了不少規模遠遠小于石峁且與石峁遺址存在等級差異的二三級聚落群,比如與石峁隔河相望的山西林遮峪遺址。
這些附屬于石峁的地方性質的石城,雷同于后世中央和地方郡縣的組織架構,負責供給石峁城內龐大的社會資源需求。此外,石峁皇城臺發現的高等級貴族墓地,也表明了王權在石峁內部的確立。這說明,石峁已經建立了以石峁遺址為中心的高等級社會共同體(符合早期王朝性質)。
陜西省考古研究院曾推測,石峁聚落可能是整個內蒙古中南部、山西北部、陜西北部的中心聚落。如此看來,石峁遺址同樣符合作為一個王朝的屬性。
但文獻記載中的夏朝畢竟只有一個,如果夏朝在河南,那陜北的石峁又算是哪個王朝呢?或者有沒有一種可能,石峁其實才是我們苦苦尋找的夏朝呢?
中國社會科學院的易華教授曾試圖調和石峁與二里頭兩處遺址的“究竟誰真正姓夏”的矛盾,他認為石峁是夏朝早期都邑陽城,而二里頭則是夏朝晚期都邑斟鄩,二里頭遺址是石峁人在伐陶寺、征三苗逐鹿中原勝利后,在河南龍山文化基礎上建立的。
但這里有幾處無法解釋的矛盾點。
首先是筑城理念的矛盾。石峁具有超大規模的城墻,而二里頭卻并無外城,有學者解釋說“大都無城”,那為何耗盡物力在山頂修筑超強城防的石峁人,在進入一馬平川的二里頭后會突然開始貫徹“大都無城”的城防理念?
其次是古線粒體DNA的矛盾。石峁人群與秦嶺淮河以北的現代北方漢族人群的母系遺傳關系比黃河流域其他古人群更緊密,如果石峁人和二里頭人是同一個族群,就很難解釋這一DNA結論。
石峁人究竟是什么人呢?
根據考古文化溯源,石峁文化來源于內蒙古中部的老虎山文化,有意思的是,老虎山文化卻并不是內蒙古土生土長的文化類型,它的前身是距今5000年前陜北龍山文化和海生不浪文化的產物,其中:海生不浪文化又是距今5800年紅山文化和太行山東側大司空文化人群的遺存。
再往前追溯,在距今7000年到6000年這個時間范圍內,又分別發現了太行山東麓人群以及仰韶文化半坡人群的足跡。
換言之,石峁人其實是太行山東麓的仰韶人群途徑山西和河北北上內蒙古,后又從內蒙古南下與第二批北上的人群在陜北匯合的結果。這也導致石峁所在的陜西榆林一帶在仰韶文化早中期幾乎是一片空白,但到仰韶文化晚期和龍山文化時期時,卻突然出現人口爆發。
我們都知道,仰韶文化半坡類型的分布區域和文化面貌,與文獻記載中的炎帝族群高度近似,故而很多考古學者傾向于將半坡類型歸結為炎帝族遺存。
而仰韶文化廟底溝類型(中心區域在河南三門峽)的分布區域以及后來所呈現出的東征西討,先后驅逐半坡類型(中心區域在陜西關中渭河流域)以及太行山東麓的大司空類型(中心區域在冀魯豫三省交界)的面貌,與傳說中的黃帝敗炎帝,殺蚩尤場景同樣高度吻合,被認為是黃帝族的遺存。
《帝王世紀》記載:“黃帝都有熊,今河南新鄭是也”,2020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鄭州鞏義發現了一處距今5300年的仰韶文化中晚期遺址,分為五期七段。其中第一期為裴李崗文化時期,第二期相當于大河村二期偏晚階段(即廟底溝類型晚期)。
國家夏商周斷代工程首席科學家李伯謙認為,這處黃河流域規格最高的具有都邑性質的中心聚落,或是黃帝時代的一個都城遺址。
這至少表明,黃帝的活動區域在以鄭州為中心的河洛地區,并非古人妄言。
黃帝族在河南,那么被譽為炎帝族遺存的半坡類型以及更多的太行山東麓仰韶人群卻遠遁內蒙古岱海,似乎表明所謂的炎黃其實并沒有聯合,炎帝被擊敗后,至少有一支人口較多的族群選擇了北上逃亡。
直到距今3900年前,這些北遁的先民們又以老虎山文化的強勢姿態沿黃河南下,重新回到了中原,二里頭文化中典型器物牙璋和綠松石龍形器都在石峁文化中找到原型便是南下的最直接證據。
無獨有偶,陜西渭河上游的寶雞、扶風、岐山的仰韶文化半坡類型的考古發現顯示,半坡先民使用圓形陶刀作為切割谷穗的農業生產用具。但當廟底溝文化強勢崛起并一度攻占半坡人的據點后,原本使用圓形陶刀的半坡居民被迫改用長方形。
而當廟底溝文化崩潰后,原本已經退出歷史舞臺的半坡典型農具—圓形陶刀,居然重新出現在半坡居民的文化遺存中,僅陜西臨潼姜寨遺址四期就一次出土了近300件。
這也恰恰表明,炎黃兩個大族群之間可能并不存在“聯合”,而只有以強制弱。所以,當一度主導中原的黃帝族崩潰后,原本的炎帝后裔們又沿黃河南下進入中原,并沿途留下了大量的石城聚落。
如此看來,在夏朝之前,中國的北方地區,其實已經形成了一個由早期北遁的仰韶先民所建立的王權實體,只可惜,這個“王朝”由于游離于中原視線之外,并未在史書中留下只言片語,唯有一個考古學上的命名:石峁。以至于石峁剛剛被發現時,考古學家們都在驚呼“石破天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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