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山東煙臺考察時表示,地攤經濟、小店經濟是就業崗位的重要來源,是人間的煙火,和“高大上”一樣,是中國的生機。
攤販經濟吸納了龐大的就業人口,為市民提供了靈活而多樣化的服務,承擔著某種“社會潤滑劑”的功能。
全國兩會上,不少人大代表提出要激活地攤經濟。官方媒體央視還搞了大新聞“95后夜市夫妻檔算起收入笑了,擺攤日入9000元”,“護士兼職擺攤兩周掙15000元”,等,而且火爆全網!央視的目的卻很明確,讓大家擺地攤去。
很多人也心動了,想自己擺攤賺點外快,可是現實中城管卻不讓擺攤。攤販一看到城管,慌亂的收拾東西,“撒腿就跑”。
國家允許流動擺攤為什么城管卻不讓?
中央文明辦要求不將占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容,這讓很多做小生意的人感到非常欣慰,說明國家關注了我們底層生活的不易,讓群眾有謀生的途徑,給城市保留些煙火氣。
而城管不允許流動擺攤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1.城市管理需要有規劃和秩序,有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可依,流動擺攤可能會占用道路,影響了正常交通,同時產生大量垃圾,造成臟亂差現象,影響城市的整體形象和市容市貌。
2.城市管理需要保障公共安全和衛生,流動擺攤可能會引起安全和衛生問題。一些地攤食品大多是“三無”產品,衛生不能保證,也無健康證,無法保證食品的安全,顧客利益受損時無法維權。
3.城市管理需要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流動擺攤可能會影響正規市場的生存和發展。經營成本低,無房租等開銷,價格有優勢,對一些商店和集貿市場店主會造成沖擊。
因此,城管不允許流動擺攤并不是無緣無故的,而是出于對城市管理的考慮和責任。他們有職責,有義務去維護好城市的秩序,保護好每一位市民的合法權益。當然,城市在制定相關政策時,也需要充分考慮到創業和就業的需求,為流動擺攤提供合理的發展空間和條件。
類似成功案例:上海小修便民地圖上線,帶回城市火災溫度。在讓公民的生活變得更輕松的同時,它也讓一些人解決了他們的生活問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居民的生活水平在提高,但這些適合的服裝店、適合的攤位等卻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了。當很多人遇到鑰匙丟失或衣服損壞的情況時,就應該考慮直接購買新衣服。不可否認,用舊物換新物是居民物質水平不斷提高的體現,但它造成了一定的資源浪費,使原本簡單的任務變得復雜化。
一個和諧、友好的城市如果沒有這些合適的設施就無法運轉。
這也適用于街邊小店的經濟。淄博市允許開設商店,但不處罰攤販。煙花如此強烈,我不禁要問,這個城市沒有市政廳嗎?怎樣才能讓店鋪變得休閑呢?此前,網上甚至有傳言稱淄博將逐步撤市辦,但該傳言隨后被否認!不過,從網絡網友的評論中可以看出,市公所取消和清理的消息雖然是謠言,但卻引起了大家的叫好!
路邊小店一直是人們心中溫暖的存在。它的出現讓忙碌的人們暫時停下來尋找美食的便利,也為人們提供了又一個增加收入的機會。路邊攤不僅是煙花的歸來,更是人生的逃避。
沒有骯臟的工作,沒有情緒化的時刻。小販的叫賣聲、剛出爐的蒸餛飩、街角的鮮花,也讓夜晚熱鬧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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