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馬樹山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后一個,更不會是唯一一個,全國到底有多少,應該像盤賬那樣好好盤一盤。
對這個觀點,不少人表示贊同,也有人持不同意見,說”馬樹山事件“只是偶然的個例,勿需杞人憂天。
之所以產生爭論,因為最近接連出了河北遷西馬樹山、山西文水李彩霞、安徽碭山李平——當然這幾位只是網上曝出來的——他們都因舉報領導而受到不公對待。
相比起來,李平的遭遇尤為荒謬,因為他實實在在被判刑了。
李平是個退伍軍人,在部隊干得不錯,曾被評為地雷、爆破二級能手,退役后進入碭山縣農機局工作,繼續發揚部隊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先進個人”“先進工作者”等榮譽加身。
從這些表現看,李平應該是個靠譜、敬業、“正能量”滿滿的人。
可能是知道了農機局長王超一些經濟上的“事”,從2016年3月開始,李平本著一股正義感,實名舉報王局長。但大都石沉大海。
對這樣的職工,開明、正派的領導應當是持歡迎和肯定態度的——群眾監督多多益善,幫助領導少犯錯誤,已犯錯誤的懸崖勒馬啊。
如換作不那么開明,或者屁股不干凈的領導,就會把這種人當“刺頭”——“沒眼色”也就罷了,還存心“作對”!
李平此后的境況不知如何,但想必不會很受待見。
可能有人會說,如給他“穿小鞋”“下絆子”啥的,豈不正說明他舉報的東西實有其事,領導不爽,實施打擊報復?
這種事啊,倒不一定硬著來,巧妙打壓的招數多得很,讓你吃了虧還說不出啥。大家記得吧,山東平度市云山鎮時任黨委書記王某,“刑事”一個群眾隨便都有“100種方法”呢。
到了2017年7月,橫禍從天而降,李平和妻子、弟弟以“合同詐騙罪”被刑拘,8月被逮捕,2018年7月被判刑一年三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
其實這是“莫須有”罪名,后來的糾錯也證明了這一點。
李平等人當然不愿屈服,堅持不懈地上訴維權,最終2019年1月宿州中院發回重審,重審后碭山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訴。2021年11月李平等三人獲國家賠償約75萬元。
而李平等人在“里面”待了一年多,受到的身心損害、名譽毀傷包括經濟損失等可想而知。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2023年,被舉報的王局長還提了一級(副科晉正科),光榮退休了。
不知是不是受馬樹山案的啟發,最近這事在網上曝光,引起廣泛關注和熱議,網友們發表了不少看法,咱們隨便看幾條吧:
“只要你敢舉報就敢抓你,這樣一來誰再實名舉報就得掂量掂量了。”
“正當的監督批評、反映舉報是維護公平正義、促進良性發展的正能量,心虛的人才會當成‘不穩定因素’,甚至視為洪水猛獸。”
“網絡成為反腐利器,是好事;但反腐過于依賴網絡,卻不一定是好事。”
“正義‘遲到’固然比‘不到’好,但能及時到豈不更好?有的正義遲到遲得當事人都看不到了!”
“馬樹山、李平等人的事件如能推動法治進步,他們受的委屈、冤屈也算有價值了。”
有人說網友只會看熱鬧、只會瞎起哄,我倒不這么認為,你看他們想的這些問題,是不是經過思考的?
對于李平舉報王超的問題,當地有關部門回應媒體記者:
農機局長王超因為公款旅游的問題,已經在2020年的時候受到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舉報的其他問題,目前仍在調查中。
李平是2016年開始舉報的,“其他問題”是調查了7年仍在持續,還是當年不了了之、最近網上曝光后才進行調查,不得而知。
若是調查了多年未完結,有一點又說不通,因為按照規定,正在被調查的公職人員,是不能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的。提級退休就更不可能。
針對媒體的報道,碭山縣1月24日發布通告,該縣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聲明”將在全面查清事實基礎上,依法依規依紀處置“。
對此,有人擔心“自己查自己合不合適”。這種擔心不能說沒有道理,但在當前形勢下,特別是公眾、媒體如此關注,但凡頭腦清醒點,是不敢開玩笑的。
這里借用馬樹山老爺子的一句話:“相信法律,相信組織”,不久應該會有一個明白的交代。
當然,也希望王局長真沒“其他問題”,如有,那該怎么辦怎么辦,該承擔什么責任承擔什么責任,不因曾是“一方諸侯”就網開一面特殊對待,也不因已退休了就放寬尺度淡化處理。
最近曝出的幾樁事再次警示:
仗權任性、肆意妄為要不得,否則早晚會出亂子、栽跟頭,在法度的約束下用權行事,應成為每個公職人員的烙印和鐵律。
( 圖源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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