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晚,靖予霖南京所刑辯道場邀請到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藍天彬律師,為大家帶來《刑事辯護的技術與勇氣》的主題分享。
本次刑辯道場由我所副主任徐應超律師主持,藍天彬律師結合自己多年的辦案經驗,從四個維度做了分享。
第一個維度是關于案件事實、證據、法律、程序之辯護。藍律師結合辦理的于某詐騙案、吳某涉惡案件,分享了如何找辯點、找法律依據、找證據,把實體和程序辯護相結合,實現個案的不起訴、罪名減少的有效辯護。就法律條款的適用問題,藍律師以刑法第67條第三款為例,就一起敲詐勒索案件在只有坦白及賠償損失的情形下如何建議適用該條款進行減輕處罰,讓大家深受啟發。
第二個維度是運用社會學、數學、民事等思維之辯護。藍律師認為,律師在代理辯護過錯中,要綜合各學科知識、擅于結合刑事新政策,提出新的辯護思路,要對固有的法律規定的科學性、合理性提出質疑,引起辦案人員的思考和重視。藍律師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為例,提出個案中單純以信息條數、獲利多寡為依據量刑,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現狀,法律的滯后性顯而易見,最終說服辦案人員從輕處罰給予緩刑。此外還以合同詐騙罪與民事欺詐、犯罪既遂與未遂的量刑差別分別舉例闡述,提出律師在辦案過程中要打破慣性思維,才能發現新辯點。
第三個維度是庭外辯護的技巧。藍律師結合近期的熱點案件的輿論監督分享了其心得體會,提出律師在辦案中要據實、有度的和新聞媒體交流溝通,不能惡意炒作個案。同時就刑事案件中的鑒定意見如何質證的技巧進行了現場交流。
第四個維度是跟辦案人員的溝通藝術。藍律師認為刑事辯護重在溝通,書面辯護和當面溝通的效果是有差別的,面談效果往往更具有說服力。同時在溝通中,要保持有理有度、不卑不亢,相互尊重,才能實現辯護效果。
合影留念
分享結束后,在場人員均表示獲益匪淺,并就辦案中的溝通技巧、心得體會進行了互動交流,會后也合影留念。
來源:靖予霖南京律師事務所
作者:靖予霖南京律師事務所
原標題:藍天彬律師蒞臨我所分享刑辯的技術與勇氣┃靖予霖南京所刑辯道場第4期
藍天彬律師: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刑事業務研究會副主任,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咨詢專家,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前政法記者,畢業于廈門大學,專注于研究公司人員、公職人員法律風險防控和刑事辯護,多起案件獲得不起訴或撤銷案件、終止偵查、改判緩刑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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